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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逃兵

    每个时代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烙印,那是不以个人的看法而决定的客观事实,在中世纪的封建时代鼓吹资产阶级革命等于作死,若是鼓吹社会主义的人人平等,那就是找死了。

    而在艾希,封建分封制度和城邦之所以如此根深蒂固,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在于残酷的自然环境,弱者需要依靠强者而生。

    野外凶悍的魔兽丛生,他们始终处于残酷的自然循环之中,若居住在野外,也就等于把自己放入了那食物链循环之中,而大部分情况下,普通的人类都只有可能成为食物。

    一群普通的野狼就可以叼走一家六口,而成群的野狼大概也抵不过一只冬狼魔兽,而成群的冬狼也不过是霜巨人的家畜,当凛冬将至的时候,白龙们普遍喜爱霜巨人存储的过多粮草和温暖的洞穴,顺道也会把冻在冰块的原主当做备用口粮。

    当然,社会现实会是改变的,有时候变得更好,有时候变得更差,虽然人力有其极限,但有的人却可以一点一滴的改变这个世界。

    听起来很矛盾?某个世界中,达尔文、布鲁诺等“科学家”的发现、发明,不也逐步宣告了愚昧的时代走向尾声,而魔导技术的诞生,元素使用者、律法之力的普及化,不也正在逐渐消弱强者和弱者的差距,而圣光神权的倒下,从另外一个意义上也宣告了天赋王权的末路。

    好吧,大概已经有人看出来,这一系列改变都和某人有点关系,他的确下了一盘大棋。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时候到了。该来的就会来,时候不到就呼喊‘它来了,所有的王冠即将落下凡间’的傻货。只会被历史的车轮把自己碾的碎碎的。”

    一直以来,某人就是这么只做不说。他知道有些事只能顺其自然,他这辈子都没有高呼口号,成为诸王死敌的打算,毕竟在这个封建王权时代,那简直等于自绝于世人。

    某人只是期望,洒下一些种子,在自己身死之后,那不断提升的生产力和社会潮流。会把世界变得再好一点。

    但至少现在,这个世界的改变依旧乏善可陈,该有的麻烦却一样不会少。

    “强盗?这个季节,怎么会有强盗?这可是官道。”

    恐怕,得知这个消息最惊讶的,还是来自北地的三人组合。

    “…….或许换个说法更好理解,叛军,斯坦利侯爵的叛军。前几天才听到的消息,他们又开打了。”

    曾经是佣兵的老巴顿如今又是酒吧老板,这样的消息他怎么会不知道。

    “这个时候反叛?这可是圣战之中!牵扯到整个种族的正义之战。”

    初来乍到萨沙公国的玛丽很是惊诧。但从她的发言来看,她知道的东西大概也就是书面的那些资料。

    “据说,侯爵是个魔鬼信徒。他的军旗上就有吞吃骷髅头的邪恶蛇头标记。圣堂教会的大老爷们早就把其裁断成异端,但他们可没有余力讨伐这么远的敌人。”

    石像鬼的视野远超普通的斥候,情报稍微汇总一下,就可以得到了一些让人无奈的新消息,而在和几个领头人分享了情报之后,争执和议论在马车车厢中不断上演。

    “这次插手的是魔鬼吗?这次不可能是我们的友军了。”

    这样的事情这几年发生的不少,人类并不是多么坚强的物种,尤其是那些仅仅由于血脉就身居高位的臃懒贵族,他们的欲望不少。想长生不死,想获得更强的力量。想获得更高的地位,“魔鬼的诱惑”、“恶魔大的低语”放在过去只是比喻。而如今却是实实在在的威胁了。

    异位面的入侵者需要据点,需要祭品,需要足够的灵魂,尤其是下位面的深渊主宰消失之后,不少大领主都爱上了这千载难逢的狂欢节,恶魔崇拜者、邪教徒的活跃程度至少是十年前的百倍以上,而通过献祭获得的青春、力量让更多的“人”走上的这看似捷径的不归路。

    萨沙公国的实力贵族斯坦利侯爵在不久前举起了叛旗,不管其背后是不是真的有魔鬼存在,还是仅仅用来恐吓自己那些胆小的手下跟着自己干,他在自己的军旗上描绘上了魔鬼的标记,显然就没有再把自己当做普通人类阵营和萨沙手下的臣子。

    自然,公国就派出了以大公长子为手的讨伐军,召集了几个大贵族打了过去,这好像还是去年冬天的事情,双方已经打了大大小小十几场中小型会战,一直没有分出胜负。

    而这本来与我们关系不大,毕竟主战场都是大领主的地盘,和我们还很有一点距离,而只要有战争,就肯定会有败军和逃兵,这些家伙的危害甚至还在普通的盗匪之上。

    这些败军之将和逃兵若逃回自己的故乡,多半是直接绞死的下场,若是叛军方的逃兵的话,身上还会多出几个通缉令,连一般的城市都不敢去。

    这样一群半职业战士,也是要吃饭的,在生存压力面前,本来就是玩命之徒的他们下限基本没有,最好养活自己的办法,大概就只有去当盗匪,打劫过往的商队了。

    正常情况下,只有内战结束,胜利者才有余力开始清剿那些逃兵,而如今内战打了半年多都没见分晓,离结束还早着了。

    战争的规模不算大,参战总数不到十万人,在习惯了史诗战争的我面前,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但即使是这样的小打小闹也能够造就成百上千的逃兵,而一个几十个逃兵构成的盗匪团,就已经是小村落、小商队的悲哀。

    或许,这就是生在这个时代的悲哀,属于凡人的悲哀。

    “他们手上有几十个普通人,应该是俘虏,不少人还受了伤。附近有什么村落吗?”

    “…….地图上有个叫兰提村的,大概只有百来户,几十个职业军人绝对拿的下。”

    “附近的领主了?他没有出兵剿匪?”

    “好像就是一个捐钱换来的二代骑士,才到任不久,手下只有几十人的卫队,未必来得及反应,就算反应了未必打的过。看来,他们中有本地人。”

    作为一个在附近混了快三十年的职业佣兵,准传奇的温斯顿对周围领主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毕竟,这也是他这样的“强大”佣兵最常见的雇主。

    维护自己领地上的安全是每个领主的义务,其他领主若是代劳,简直就相当于宣战,而若是实力不济却必须出头,雇佣一些值得信任的佣兵简直是理所当然的。

    而若不是已经接到了这个任务,颇有正义感的他肯定会自己跑去骑士领主那里自荐,然后接下任务,带着兄弟除掉这些危害乡里的败军。

    我点了点头,温斯顿的判断合情合理,这些逃兵也不算蠢,柿子捡软的捏,领主找最弱的挑衅,多半其中还有本地向导存在。

    我让石像鬼拔高望远,在兰提村的方向,的确可以隐隐约约的看到火光和黑烟,看来这些盗匪刚刚袭击了村落,还在回家的路上。

    而他们现在埋伏在我们必经之路的官道的山头之上,恐怕也是从高处看到了我们的马车,想顺道再赶上一票。

    豪华的车厢和拉车的白马简直是大贵族的象征,那些步伐混乱、装备参差不齐的战士明显是雇佣军,加起来就是一块上等的肥肉。

    “我去吧,迅速解决好赶路,正好手上还差点骷髅兵和僵尸,作为前职业军人,他们应该不会让我失望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