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文学网 > 言情小说 > 国色 > 第4章

    刘桢一直觉得秦始皇的一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个在错误的时间做了正确事情的杯具。

    拿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秦朝最为后世所熟知的政策之一“车同轨”,不仅是单纯统一车轨车辙的标准就算了,而且还在全国范围内开辟新的道路交通,包括水路和陆路。众所皆知的灵渠就不说了,从东边的燕齐到南边的吴楚,嬴政大爷硬是让人铺出一条临海的驰道,甚至还制定了严格的标准:道广五十步,每隔三丈就种一棵青松,道路全都必须用铁椎夯实。除了这条驰道之外,在北方,为了抵御匈奴,秦朝还修筑了另外一条长一千八百里,开山劈岭的直道。

    这种工程量就算是放在后来的汉唐全盛时期也是浩大的,更何况是在刚刚结束了战乱,生产力还很低下的战国时代。想想就好了,这两条横跨全国的道路,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秦始皇这种行为明显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要做得最好。

    但不得不说,强迫症患者秦始皇同志的战略远见也是其它六国君主拍马都追不上的。

    抛开这些水路和陆路在军事和民用上的价值,两千多年前,当各国诸侯还沉浸在各地为王,满足于一国强大的时候,秦朝的君王就已经开始着眼于天下,秦国不赢天下,谁赢天下?

    要知道,秦朝为了抵御匈奴而开辟的那条道路,直到汉武帝年间还在使用!

    但刘桢能够理解这些,甚至用惊叹的眼光去看待秦始皇乃至秦朝的一切作为,是因为她纯粹是站在两千多年后的角度去评价的,在当时的人民群众中,则完全不是那回事。

    对六国的贵族来说,秦朝的统一扼杀了原本属于他们的一切利益。

    对六国的百姓来说,秦朝一改之前战国时代的自由散漫,其律法之精细,要求之严苛让人好像突然从地球跳跃到月球,完全无法适应。

    就像有个人吃饭,本来用手抓,用筷子夹,用汤匙舀,都没有人管,可突然有一天,别人要求他一定得用筷子夹,不然就要骂你,他当然不会乐意,反而还会跟对方对骂起来;如果对方拿着棍子,而他手无寸铁,那人可能心想忍忍就算了,改成用筷子夹;但如果对方又说,不仅得用筷子,吃饭的时候还不能发出声音,不然就要杀了他,那个人忍无可忍,自然就想到了反抗。

    现在,刘远他们作为原来韩国的子民,对这位君主同样一点好印象都没有。

    三个人关系铁,私底下交换一下看法没所谓,刘许二人从过军,安正还是官府里的人,都比寻常庶民多了几分见识,安正就叹道:“想当年六国未灭之时,齐国有稷下学宫,百家争鸣,不以言定罪,可现在,竟出了这焚书之举,难道自此之后,天底下只有法家一家之言独霸天下?”

    许众芳将酒一饮而尽,他是粗人,感慨自然也和他不一样:“当初我与大兄戍边,军中有个弟兄,本是楚国大商出身,谁知秦君灭楚,将商人发为市籍,说他们是不轨之民,我们回来的时候,那位弟兄还没法归家,据说不日便要改戍长城,秦君暴、政,遭殃的可不止一家两家!若不是大兄心眼多,人缘好,贿赂上官,假作残疾,得以脱身,我们只怕也要同往呢!”

    刘桢倚靠在父亲怀里,听到这里就问:“阿叔,难道朝廷没有规定服役期满便可退役么?”

    许众芳哈哈一笑:“有是有,可得等到年满五十六,只怕到那时我与你阿父都发摇齿落了,还不能回来看你呢!”

    刘桢暗暗叹了口气,万里长城何其伟大,后人视为奇迹,但参与修建的当事人可不这么觉得,谁愿意离家千里,被征调到那种地方去干活,还可能永远回不来?

    她还记得以前去爬长城,当时的长城已经不是秦长城,而是后来的朝代补修的,然后就听见旁边的游客说,要是能穿越回秦代看看当时的长城,就算当个修长城的士卒民夫,他也愿意。

    现在刘桢觉得那个人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前她根本没那感受,现在,作为刘远的女儿,她绝对不想让自己老爹去当什么铸就伟大奇迹的螺丝钉。

    秦朝不是不超前,而是太超前了,嬴政大爷实在太能折腾,想把上百年才能干完的事情一口气就给干完了,可能吗?就像前面那个吃饭的比喻,大家本来就跟不上他的步伐,还被一再压迫,忍无可忍,当然就无须再忍了,等他一死,大家没了头顶的大山,各路造反的也就风起云涌了。

    不过现在,老百姓觉得还能忍,所以私底下发发牢骚也就算了。

    三人又聊了一通,无非是以前韩王如何如何,现在秦君却如何如何,其实七雄并存时,老百姓的日子也未必真就那么好过,只不过现在的感受更坏,大家反而都怀念起了从前。

    刘桢听了一阵,有点昏昏欲睡,但她仍是打叠起精神,问:“安叔父,你能不能借我一卷书?”

    安正诧异:“你要书作甚?”

    刘远倒是帮她回答了:“这小女子想要认字。”

    安正笑道:“大兄不喜读书,阿桢倒是与你不同。”

    刘远哈哈一笑:“她这是像她大父,不像我!”

    安正又问刘桢:“阿桢,你为何想要认字?”

    刘桢道:“大兄能上乡学,我却不能,心里很羡慕,叔父能帮我吗?”

    安正又微笑道:“我幼时去过你家,你大父那里有不少藏书,怎的你不向大父借,反倒跟我借,再说光有书,无人教你读,你知道怎么念吗?”

    说起这个,刘振就想叹气,其实她借书没有别的,真是为了认字,要不说她穿越也没找个好时代,现在甚至还不流行宋体字,人家普遍用的是大篆,就是在刘桢看来像天书一样的文字。

    前两年李斯发明了小篆,开始取代大篆,变成官方文件上通用字体,结果因为书写起来慢,又用了隶书作为注脚补充,饶是如此,许多典籍上面依旧是用大篆书写的,想看懂,首先就得先学认字。

    隶书已经逐渐接近后世的繁体字雏形了,好歹能认出大半,要练的是书写,大篆和小篆就难办了,看多了就像一群小人在竹简上跳舞,简直让人头晕眼花,但只要刘桢不想变成文盲,就得老老实实学认字,应该庆幸的是,周围的环境让她起码还拥有这个条件,要是生在更穷困的农家,说不定真得当一辈子的文盲了。

    老实说,她来到这里,除了比别人多出一丁点记忆之外,得了个早慧的名声外,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建造长城她不会,更别说跟陈胜吴广一样口号一喊聚众造反,现在可好,连字都得从头学起了。

    “我可以问阿父和大兄啊,也可以问叔父你,叔父你会教我的吧?”刘桢笑眯眯地,一脸纯洁无瑕,把为什么不去大父家里借书的问题丢给老爹去回答。

    安正知道刘远跟父亲那边关系不谐,也意识到自己问错了,他一笑:“当然,只要你问,叔父就会教。”

    又对刘远道:“大兄,阿桢冰雪聪明,可惜身为女子,若是男儿,将来定有大造化。”

    刘远摸摸女儿的发辫,有点为人父的得意:“阿桢自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

    接下来大人们的话题就转到今年的农收上面去了,刘远没有田地,但是许众芳跟安正家里都有点薄田,秋收之后他们也会时不时地接济刘家,虽然不多,但对刘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安正在县里任职,虽然只是个管仓库的小官,但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了不得了,但他一点都没嫌弃刘远的家境,依旧跟刘远兄弟相称,刘桢深深觉得自己的老爹真是交了两个好兄弟。

    在大父家没能办成的事情,现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刘桢很满意,心神松弛下来,加上早上又起得早,她很快又困了,连什么时候睡过去都不知道。

    小孩子多觉,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晚上。刘桢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发现外头天早就黑下来了,床榻硬得硌人,不过睡了五年早就习惯了。

    为了省钱,屋里没有点油灯,她伸了个懒腰,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又借着外头照进来的月光,发现旁边地上还放着一小碗猪耳朵,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心里有些感动,知道这是老爹见自己刚才没有吃,所以特意留给她的。

    不过猪耳朵那么咸,光吃这个也吃不饱,刘桢走出小屋,走向厨房,果不其然发现大锅里还有一些冷掉的豆粥。

    她生起柴火,准备把粥热一热。

    豆粥已经放置了很久,火生起来之后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彻底加热,刘桢蹲在那里,一边往灶眼里添着柴火,一边发呆。

    来到这里五年了,她的眼界受困于这个消息不通的小地方,虽然知道是在秦朝,但是清贫安稳的生活麻痹了她的思想,让刘桢一直觉得这种安稳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是今天父亲和两位叔父的话给了她不小的震动。

    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即使现在在秦始皇的高压下,大家都乖乖的,刺杀无效又被疯狂报复之后,六国残余也都偃旗息鼓了,但刘桢很清楚,这一切都只是表象。

    只要秦始皇一死,天下马上就会像这锅豆粥一样沸腾起来。

    刘桢不记得秦始皇是哪一年死的了,但她隐约知道距离焚书坑儒不会太过遥远,也就是说,几年之后,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平静的日子将不复存在。

    不管这个世界的历史会不会改变,最后坐稳天下的是不是刘邦,受苦的最终还是老百姓。

    他们家会不会因此受到波及?为防万一,她要不要现在就劝老爹把家往深山里搬呢?

    刘桢很快就摇摇头,否决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

    虽然他们家现在没有田地要耕耘,但是老爹才刚得了个差事,这个差事还是好不容易才等来的,怎么可能走,他们又怎么会听一个五岁小孩的话?

    身在乱世,像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小民真如草芥一般,没有半点自主权。

    刘桢越想越愁,差点把豆粥都给烧糊了,赶紧把火灭了,把粥盛出来。

    快半个月都没尝过肉味,本来吃起来应该香甜无比的猪耳朵此刻嚼在嘴巴里,却有点食不知味。

    “我瞧见了,你偷偷躲起来吃肉。”门口传来嘿嘿两声笑,刘楠冒了出来。

    刘桢大方地把碗往他那里一推,“吃吗?”

    “我已经用过昼食了,这肯定是阿父特意留给你的,阿父对你可真好。”刘楠虽然羡慕,却不嫉妒,对小他四岁又懂事的妹妹,他同样很疼爱。

    “家里没什么可吃的,我天天吃豆饭都吃腻了,阿兄,明日你帮我把屋后的杏花花苞摘下来,我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刘桢笑嘻嘻的。

    刘楠撇撇嘴:“杏花是苦的,再怎么做能好吃到哪里去,我才不吃,明日带你去捉鱼摘杏子,你去不去?”

    刘桢眼睛一亮,几乎是马上就应:“去!”

    然后又犹豫道:“现在的杏子也还很涩吧?”

    刘楠:“这你就不懂了,咱们家的杏子是家养的,当然还没结果,前几天刚下了雨,现在有些野长的杏子可甜了,还有鱼,上回我去的那条小河,里头有好多鱼呢!”

    他啧啧说着,一边舔着嘴唇,听的人早已口水横流。

    红烧鱼,清蒸鱼,糖醋鱼,鱼肉丸子,鱼片粥。

    此刻刘桢就只剩下一个表情了:(-﹃-)

    刚才对世道的担心,现在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一想到即将有香喷喷的鱼肉吃,她顿时觉得就算明天始皇挂掉秦朝倒闭也不关她的事了。

    ……她果然已经变成吃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