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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二)

    只要有吃的,白小胥向来是很快到的。

    林郁向来迟钝,虽然白小胥这人蹭吃的时候皮很厚,但在别的事上是脸很薄的,这三年来的收获,他除了拿到一个在黎老怪手下连读的名额之外,总算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了什么。

    这点什么,是在他和晏斯梵之间的。

    不过也只有一点罢了。

    晏斯梵天生一副好皮囊,桃花眼男女通杀,出身不俗,性格也是慵懒款,不吝啬享受,玩得雅,又玩得杂,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白小胥这点段数,还看不懂他。

    偶尔,也有好好相处的时候,他那个百鬼夜行的店,开门都看心情,十天倒有七八天是关门的。天气好的时候,白小胥背了书包去他那里做作业,他那阁楼的窗户尤其漂亮,是当初一个古代建筑群被拆迁的时候他整扇买下来的,古朴木色,精致雕花,窗外桃花一开,整条巷子都美得像画一样。晏斯梵懒洋洋靠在床边的黄花梨罗汉榻上,就着明前龙井,翻一些五花八门的书,白小胥就坐在地上,在他身边写作业。偶尔他看累了,靠在窗边发一会呆,回过神来,摸摸白小胥的头,一般会得到白小胥“你好烦!”的评价,偶尔还会叫着“不许摸我头!”炸毛,不过等他从碟子里拿点点心喂给白小胥吃,白小胥一般会悻悻接了,然后继续写作业。

    但也只有这点了。

    白小胥虽然看起来凶巴巴,其实最单纯好懂,当初恨得程曦要死,看程曦被抓走还是一样着急。他对晏斯梵也是色厉内荏而已,等到后来,林郁和程曦都走了,他学校的师兄弟都各奔前程,他和晏斯梵一起待在S城这孤岛上,倒也渐渐有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至少,现在他那蓬蓬的卷毛,晏斯梵是可以随便摸了。

    “到了到了!”车还没进车库,白小胥就使劲拍车窗,晏斯梵停车,他推开门就跳了下来,林郁正站在草坪上拿着水管浇花,看见他朝自己冲过来,呆呆地看着。

    白小胥直接一个饿虎扑食把他扑倒在草坪上。

    “说!有没有被万恶的资本主义腐蚀掉!黎老怪一直跟我念念念,都烦死了!”他按林郁在地上,跟欢欣鼓舞的某种大型犬一样,无数个问题一起砸下来:“MIT好不好玩!你是最年轻的博士吗?有没有好好扬我国威!你的论文是扰动理论相关吧,快来帮我写作业……”

    就算是林郁这种属于顶级CPU的大脑,也有了一种负载太多要被烧坏的感觉。

    于是他决定从难易程度依次解决。

    “我不是MIT最年轻的博士……”他扶正歪了的眼镜,耐心地跟白小胥解释:“最年轻的是20岁毕业的,学数学的。”

    “又是那群投机分子!”大概林郁走了之后,白小胥受过隔壁“小白宫”宿舍里面那群学数学的智商欺压还是怎么的,忿忿不平得很。

    “至于资本主义,我个人不太喜欢聊政治的。而且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扬我国威,但是涉及到国家的问题,我都会以我国宪法为理论基础,跟他们好好讨论,直到意见达成一致……”

    林郁还在努力回答白小胥的问题,后者已经在研究他的手表了。

    “这是钚238核电池的表吧,黎老怪说你们可以把钚238核电池做到硬币大小……”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抓住后背上的衬衫,拎了起来。

    “谁,放开小爷!”白小胥挥着手臂想挠袭击者,却被扔到了一边的草坪上,林郁获得自由,慢吞吞地从草坪上爬了起来。白小胥在草坪上打了个滚,指着袭击自己的晏斯梵大叫:“你为什么摔我。”

    晏斯梵笑着指了指正把林郁扶起来的程大BOSS。

    “等他来了,就不是摔一下这么简单了。”

    白小胥对程曦还是有点怵的,三年不见,还是记忆犹新,悻悻地看了一眼程曦,小声嘟囔:“我又不怕他……林郁又不是他的。”

    程曦给林郁把头上的草叶子择干净,对白小胥暗搓搓的讨伐只当没听到,招呼他们两个:“进来坐吧,阿南已经在厨房了。”

    在白小胥心目中,南仲远=牛肉拉面鸡汤馄饨辣子鸡水煮鱼以及一系列美食。

    用晏斯梵的话说,白小胥根本不用读博士,只要在南仲远店里做个服务生,他的人生追求就已经圆满了。至于听到这话的白小胥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掀桌炸毛,就是后话了。

    难得朋友团聚,南仲远心情大好,做了一桌菜,吃完中饭,一堆人坐在泳池边晒太阳,南仲远最近自觉在热菜方面已经登峰造极,开始研究甜点和水果,一道沙拉味道清新,卖相也漂亮,林郁吃了两口,有点怔怔的。

    “怎么了?”程曦靠在宽大躺椅上,揽着他肩膀。

    “没什么……”林郁若有所思:“我想到我妈了。”

    受林妈妈黑暗料理荼毒颇多的程曦显然不能理解林郁这句话的正确意思。

    “小鱼很想念爸妈吗?”程曦这句话问得不是没有来由,这三年在国外,两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就算回来过个春节,也是匆匆来匆匆走,这次好不容易回来了,却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林家的三室两厅住四个人有点拥挤,而搬过来住,又显然不是林爸爸林妈妈的风格。

    要是别人,肯定会对程曦话题的跳跃性有一定意识的。

    可惜林郁浑然不觉。

    “想念的话,有一点。”他老实地承认:“我回去的时候我妈妈都快哭了,我爸爸说要我有时间回去帮他建一下团簇模型,而且今天午餐很好吃,要是我妈妈在这里就好了,她很喜欢吃鱼的……”

    建模型什么的先不说,不管怎么看,更需要吃一桌美食的,都应该是你出国之后,吃了整整三年林妈妈做的菜的林爸爸吧……-

    程曦揉了揉他的头顶。

    “这样的话,就请他们过来吧。”-

    晚上大家坐在楼顶喝酒。

    南仲远和秦陆一起开了个店,秦陆实在纵容他,连自己游戏里赚的钱都归他管。好在南二少爷只是以前不用想事,并不是傻。虽然过去的二十年都没有为钱操过心,但现在管起家用来,也知道要记账,要收支平衡。店里的菜式虽然还是贵,包间布置也雅致奢华,但收费也贵得很,还是晏斯梵给他订的会员制,他性格好,朋友多,做的菜好,店里常常是满的。虽然那群纨绔子弟经常分不清状况,以为和以前一样,是互相去对方家的酒店夜场赛车场玩,花的是各自老子的钱,完全没有给钱的意识。但程曦出国之前,交代过晏斯梵看顾南仲远,免得他失恋寻死,所以南仲远把他们揍了两顿之后,那群人就养成了给钱的习惯。他们大手大脚,给得随意,南仲远也不要求,反正只多不少。一年多下来,竟然没有亏本,南仲远开心得不行,老毛病一犯,直接给秦陆买了辆车……

    好在,只要不放弃,总是能找到磨合的方法的。再多的磕磕绊绊,再多的意见,只要抓住了不放手,总会有云破日出的那天。

    这次南仲远带的是自己酿的青梅酒,他用的是堆积青梅酿酒的古方,保存不久,现在喝是正好,他在饮食上钻研得向来精细,还带了酒具过来,一堆人围坐在地上看他用小红泥炉煮酒,金黄火焰舔着仿秘色瓷的注碗,酒香味在空气中蔓延,带着一点青梅酸味,配着精致的卤味和小菜,勾得人腹中馋虫起。天上月朗星稀,凉风习习。

    “青梅煮酒,倒是好意境。”身后传来声音,沈白鸿披着披肩,提着裙子走了上来。

    竟然是林郁先反应过来,开心地叫了一声:“妈。”

    他从小没什么朋友,上中学后更是被同班男生孤立、欺负,沈白鸿曾经为这个心力交瘁,她带林郁换学校,那学校女老师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其实,以林郁这种不合群的性格……就算换学校,也改善不了的。”向来脾气温和的沈白鸿,那次难得勃然大怒,她说:“就算换了学校改善不了,也要换!我儿子读的学校,可以有欺负人的恶霸,但绝不能有认为学生不合群就活该被欺负的老师!不合群不是罪过,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我不希望我儿子被人欺负了,还有一个老师来告诉他,这是他自己的错!”

    但林郁仍然是一路孤零零地走过来。

    他人生鲜少有在集体活动中怡然自得的经历,但是认识程曦之后,先是在逐鹿找到了同伴,又收获这一帮人,白小胥不说,南仲远和晏斯梵都和他相处得很好,还有秦陆,更是和他同步调的母星人。

    这个晚上,他已经很开心了,林妈妈还来了。他叫这一声,其实有点“你看,我过得很开心”的意思。他虽然迟钝,也知道林妈妈经常担心自己。

    他的心思,林妈妈自然很懂,走过来,欣慰地摸了摸他的头。

    但是林家人大概都自带“一秒钟破坏掉温馨气氛”的BUFF。

    林郁被她摸了一下头,目光移到了林妈妈的装束上。

    墨蓝色棉布长裙,裙角刺绣,玉色丝绸披肩,脖子上还戴着翡翠……

    对于林家这对父子来说,这形象属于“你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那一类。

    林妈妈跟着他的目光往下一扫,顿时笑了起来。

    “没办法,晚上要帮人去看古董,就穿上这套‘工作装’了……”她利落得很,把披肩往地上一铺,裙子一提,盘腿在“酒席”旁边坐了下来,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中枪,豪爽地开起地图炮:“那群有钱人就这点品味,你不穿成这样,他们不把你当文艺工作者的。”

    白小胥警惕地瞄了瞄她随身的东西,没发现食物,松了一口气,但还有保持戒心,生怕她一抬手就从披肩下面掏出一盒水果沙拉来。

    “怎么,你们这是在煮酒?”林妈妈拎起注碗里的注子,细看了一下,眼角弯弯:“秘色瓷,法门寺那批东西我看过,这一套胎釉不错,注碗是六瓣,假的。”

    看来,林郁那句干脆利落的“假的”还是有着家学渊源的。

    不过,注碗的主人南仲远,是无暇顾及这些了。

    此刻,他正颤抖着朝林妈妈伸出手:

    “偶……偶像。”

    作者有话要说:林妈妈来教这群“未来的有钱人”做人了。

    下章完结。

    实体书会放白小胥番外,南仲远番外,还有程曦和林郁的H。

    马上就要和小鱼再见T^T,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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