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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

    午后的阳光正酣,十四正一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少年,百里似乎早已经跟他混熟了,看百里的样子,该是真的拿她当个少年了吧?市井上的那群傻子说他是少年,他却一眼便看得出这不过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丫头,女扮男装也想在他的驼城闯出点名堂来,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究竟能有多大能耐。

    百里失歌却是一脸的兴奋:“快,什么有趣儿的东西,我都等不及了呢!”

    乐璇扁扁嘴,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乐璇从袖中掏出一串配饰,那红线穿着的几个铜钱大小的珠儿,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晶莹剔透,竟如同那冬日里房檐上垂下了的冰溜儿,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格外夺目灿烂。

    十四有些好奇,这已近春天,她是从哪儿搞来的冰球呢?

    “你从怀里掏出冰球来,是算戏法么?”百里失歌眨着小鹿一般的眼睛,仔细地盯着“冰球”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便伸手去夺,才碰触,便惊呼:“哎,居然不是冰球,是温的,是温的!”

    十四伸手去触碰,竟真的不是冰球,那珠儿分明还带着体温,若是冰,一早便化了。十四不禁牵起嘴角:“果真是个有趣儿的,这是何物?”

    乐璇冲十四坦然一笑:“就是一种如同铜铁、陶瓷一般的人工制品——玻璃。”

    乐璇初入驼城时便发现这驼城竟然盛产石英,这便让乐璇动了制造玻璃的念头,她若是可以做这玻璃制品的龙头老大,便真的不愁以后半辈子没产业了。

    不过,想想若是整个天朝一掷千金地买玻璃杯,也是件挺有趣的事儿!

    十四原本挂在嘴边的笑容却顿时消失了,一双浓眉也紧皱起来:“你说,叫玻璃?”十四眯了眯双眼,冷冷一哼:“百里,送客,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说完,便甩袖径直而去。

    乐璇有些惊讶,她似乎并没有想把玻璃跟十二联系在一起,不过十四说的也没有错,她确实与十二交好。像十四这种放浪不羁的人,原来也有放不开的心结。只是十二对玄凌珏那么好,对玄凌瑨也不算太差,没有理由与十四交恶啊!

    也许,这事儿只有十二才能解释了吧?

    百里失笑也扁扁嘴,满脸都是纠结:“走吧,王公子,十四爷最讨厌与十二皇子有关的人了,恐怕你在这驼城要难熬了!”

    这突然的反转让如乐璇般冷静的人都有片刻迟疑,在驼城,得罪了十四爷会是怎样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

    玉黎庄的后院并不大,当初乐璇用了不过半天的时间便已经归置得井井有条,天井里的一棵参天杨树才微微泛着绿意,在夕阳的照耀下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乐璇站在阴影里,思考着接下来该如何处理。

    方如喜会对她恭敬有加,不得不说是有十四爷的面子在,如今十四跟她闹翻了,她又该如何立足,如何挽回呢?

    忽而一个黑影闪现,乐璇抬头,便见一个黑衣人恭敬地站在她面前:“乐小姐,王爷派属下送信来。”

    玄凌珏?乐璇微微怔了一霎,才接了信件:“关于我在驼城的事情,你们王爷可差人打点过?”

    静谧的夜,只有清脆的瀑布声充斥着整个萧山,漫山已经是满满的春意盎然,虽然入夜,却还是可以嗅到清新的草香。玄凌珏负手而立,望着窗外不甚明朗的月光。

    乐璇传话说她觉得方如喜的态度十分可疑,可他虽然派人打点了驼城的商户,却并没有知会方如喜。

    只是乐璇想多了吗?玄凌珏是相信乐璇的判断的,所以这一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除了他以外,还有他人在关注着乐璇的一举一动。

    思及至此,玄凌珏不由得抿紧薄唇,绝不能让乐璇受到伤害。负在身后的手握紧,将那玻璃珠串完全覆盖。

    一片月光下尚未安睡的还有乐璇,虽然夜已经深了,乐璇却仍旧清醒地立在杨树下。天鹰走了三天了吧,估计应该已经到了萧山。

    乐璇不仅开始反思自己的表现,为什么这么依赖玄凌珏,他不过派了个属下来,她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分享给他听?

    甚至还带着炫耀地将刚刚做好的玻璃串儿送了过去,她这是怎么了?

    期待着玄凌珏的眼中会出现如十四一般好奇的神情吗?

    乐璇不仅愤愤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她这是胡思乱想什么呢!有这时间不如想想怎么把玻璃推广开,在天朝变成一种奢侈品吧?

    所有的奢侈品都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必须要有名人的认可和支持,而有能够推广玻璃的能力的人,却只有十四最适合。

    十四啊,乐璇微微叹气,想起玄凌珏带给她的信,信里简单地讲述了十二与十四所谓的过节,让她突然对这个十四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十三皇子玄凌瑾与十四皇子玄凌璨是禧妃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因为与十二年龄相仿,从小便与十二玩在一起,无论是玄凌珏称帝时在原来的王府里,还是清君侧后玄泽称帝住进皇宫,三个人始终是形影不离的。

    十二年前,皇宫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硕大的荷花池,三个小孩便好奇地跑去看荷花,不想十三与十四两人双双落进湖水之中,十二呼救了许久也无人发现他们的存在,只得自己跳进湖水里去救人,谁知只救到了十四,再去救十三时,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气息。

    这次游湖,原本就是十四的主意,所以十四始终坚持,十二应该先救十三的,他才是该死的那一个,也是因此,十四每次提及十二,都是满心愤愤,其实连十二都清楚,与其说十四是在恨十二,还不如说他是在恨自己。

    乐璇浅笑,十四到底只是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感情的孩子啊!

    “这大半夜的不去睡觉,是在等我吗?”一个诡谲妖娆的声音从房檐上传来,乐璇抬头,便看见一袭红衣立在房檐上。

    ------题外话------

    话说苗苗还真滴去查了一下,大家放心,玻璃是古代就可以制造的哦!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岩凝固而得,约公元前3700年前,古埃及人已制出玻璃装饰品和简单玻璃器皿,当时只有有色玻璃。约公元前1000年前,中国制造出无色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