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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有一个半月日子,林平之躺属于他床上,过不多时就进入了梦乡。
“爹,娘,你们还好么?余沧海老贼,终有一日,我要将你碎尸万段……”[搜索br/>“世上竟然有如此高明武功,我一定要学会,成为万人景仰高手,再没有人,能够欺凌我。”
“小林子,你笨死了,一套入门剑法练了这么久,一点长进都没有……”
过去几个月发生事,像是一场噩梦,沉重而又真实。林平之已经不止一次梦到,爹娘浑身是血地躺地上,他们旁边,那个矮小道士一脸狰狞地狂笑着。
自己原本以为基础不错,但到了这里,才知道自己是井中之蛙,练了一个多月剑,连入门剑法都练得不伦不类,经常被小师姐笑着责骂。
惊恐,愤怒,羞愧,茫然无数负面情绪,像是一只大手,牢牢地握着他心,他猛地睁开眼睛,却发现只是一个梦,但这个梦,又为什么这样真实?
“这里是,华山派弟子住所。”林平之定了定神,回想起了自己处境。
还没有等他松口气,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他。
房间里多了一个黑衣蒙面人,他是怎么进来,什么时候进来,为什么进来?林平之一无所知。
“你是谁,你想要做……”林平之刚开口,就看到对方抬起了手,连自己反应时间都没有,就握住了自己喉咙,他后面话,被对方轻轻一捏,都变成了呼吸困难呼噜声。
对方手下,林平之感觉到自己就是一只小鸡子儿,被从被窝里拎了起来,然后,是腾云架雾一样感觉。
“呯”
像是一块石头一样被丢了地上,摔得浑身骨头都像是散了架。林平之打量了一下周围,这是一片林中空地。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里?”黑衣人目光明亮如星。
林平之摇了摇头。
“是因为我一个朋友,本来这件事,应该由他来做。”黑衣人忽然叹了口气道。
林平之静静地听着。
“你记不记得,南昌时候,有一个乞丐,救了你小命?”
“记得,他哪里?是他让你来?”林平之立刻想起了那个武功深不可测乞丐。
黑衣人黯然地摇了摇头:“他遇到了一个厉害仇家,再也来不了了。”
“什么,他武功那么厉害……”林平之大吃一惊道。
“这个你现还没有知道必要,我要告诉你,是关于你爹娘和你事。”黑衣人打断了他问话道。
“你知道我爹娘哪里?”林平之急问道,他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对方完全吸引了所有注意力。
黑衣人从怀里摸出一枚玺戒,递给了林平之道:“这是你爹戒指,你爹还活着,不过他伤很重,我一位朋友那里养病,暂时不能和你见面。至于你母亲,我们到时候,她已经被余沧海杀了。”
林平之浑身一震,泪水不由自主地涌出来,他双拳牢牢握紧,指甲刺入了掌心。
“余——沧——海。”
“你们福威镖局事我们是后来才知道,武林之中,弱肉强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本来我并不想管这种事,但救你那个朋友是嫉恶如仇性子,忍不住便要插上一手。但是很不幸,他和魔教人起了冲突,被魔教高手所杀。他未完心愿之一,就是想教你一些武功,让你能够有能力报仇,至少能够活下去,这也是你爹意思。”黑衣人道。
“刚才带你过来时候,我检查了你根骨,但是你很让我失望。以你条件,根本学不了我那位朋友武功,合适你,还是剑法。另外,余沧海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门派,就算你武功练到了足以超过他程度,如果没有可靠后台,你复仇行动别想得到正派认可。”
“那我应当怎么做?”林平之问道。
“华山派就是眼下符合你选择。”黑衣人冷笑道。
“可是。”
“可是什么,岳不群对你不错?嘿嘿,堂堂华山派掌门,为什么要派弟子和女儿前往福州?为什么要宁可得罪余沧海也要收你这个天赋平平家伙入门,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黑衣人话就像是一根毒刺狠狠地扎进了林平之心里,就像是一柄利刃,割裂了遮挡住冷酷现实那层薄纱。
“那么,你要是什么?”林平之心中猛地升起一股子勇气,问道。
“哼,胆子不小。我不妨告诉你,什么辟邪剑法我不乎,我要是华山派为我所用,而我目,就是魔教。”黑衣人恨恨地道。
“如果是对付魔教话,我同意。”
“很好,从明天开始,每天晚上定后你到这里来,会有人教你怎么用剑,不过能学会多少,就要看你自己了。”
就这样,林平之开始了他奇遇,每天晚上,都到这片林地之中,有一名神秘高人,传授他剑法。他不知道这位高人是谁,只是知道,这是个剑法高得出奇女子。她教也不是什么深奥剑法,而是他从小练熟辟邪剑法,青城派松风剑法,还有就是岳不群所授华山入门剑法。
思过崖上,令狐冲站崖边,对着下面万丈深谷,不住地行走挥剑。风很大,吹得他衣衫猎猎作响,便似要乘风飞去一般。
这是他捉摸出来一种练剑方式,他一日偶尔一跃,正好跳到了崖边,只要再进个一尺两尺,便是掉落这万丈深渊,尸骨无存局面。当时心胸激荡,这生死边缘滋味,说不出地刺激。便是与人生死相搏,都不如这一刻感悟。
他胆子从来不小,便想出这个练剑方法来。
“物我两忘,了生死。”把自己放生与死边缘,提起全部精神,崩紧全部心和意。以到达驱除恐怖,引发潜力地部。
每练一次,就像是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杀后幸存,进境极。
“大师兄,我送饭来了,咦,你干什么?”
“没什么。”令狐冲赶忙走回面壁洞中,这东西他可不敢教岳灵珊,她武功远不及自己,力量一下拿捏不准,便是性命攸关之事。而且这种练功方式已有些近魔道,要是让岳不群知道了,恐怕他面壁时间还要再加上个一两年。
“今天有什么好菜,这么香?”一进石洞,令狐冲便闻道一股子奇香从岳灵珊提竹篮中传来,顿时食指大动道。
“嘿嘿,是梦姐姐教菜。”岳灵珊很有几分炫耀地打开竹篮,取出两个食盒,一小壶酒,还有两只翠绿玉杯来。
“还有酒。”令狐冲大喜,一把抓过酒壶,掀开壶盖,一股清冽梨花香味直入肺腑。
“大师哥!”岳灵珊娇嗔着抢下了他手中酒壶,那绿玉杯中倒满。那酒这碧绿杯中看来,像是一盅凝碧,显得格外地清澈诱人。
“梦姐姐说,这饮酒是有学问,好酒,好酒具,好酒伴三者,缺一不可。这梨花酒,需要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是滴翠也似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大师兄灵珊也端起一杯来,和令狐冲对饮道。
“还有这等说法。”令狐冲对着佳人,一饮而,只觉得此生所饮所有好酒,皆不如此一杯。
“那当然,不光是这梨花酒,比如喝汾酒当用玉杯,唐人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至于饮葡萄酒,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饮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饮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饮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透明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理想白酒杯为圆身有杯脚,若用手直接托着杯身,可令冻酒变温,杯脚可方便旋动酒液,令香味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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