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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死亡时间与发送时间

    调查小组认为,记者在收到视频后,前去公寓采访,这才发现了仑嘉的尸体。

    而那个视频,在整个案件里,也就只是承担了帮助第一人发现尸体的作用。

    对于视频几乎是在仑嘉被害的过程中所发出的这一点,报告中也做了解释。

    首先,他们认为,视频肯定是由凶手,也就是穿快递制服的那人所发出的。当时仑嘉很有可能晕厥了过去。而凶手则以为仑嘉已经死了,所以不再管尸体。

    但在发送完视频后,凶手却是发现仑嘉又缓了过来。于是,他再次掐住仑嘉的脖子,直到她彻底断气。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视频是在被害人死亡的过程中所发出的。

    至于,凶手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假视频发送给众眼这样的严肃媒体,报告中也做出了两种解读。

    第一种可能,凶手想要通过将视频发给媒体,嫁祸迪卡,干扰办案视线。

    这也符合他反侦察意识强这一特点。其后又将视频撤回,也是为了让迪卡的嫌疑更大。但他没有料到,迪卡当天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所以嫁祸并未成功。

    此外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时间发视频给媒体,而不是直接发迪卡的名字给卫所报案。因为凶手并不知道视频中男人叫什么。

    至于为什么是发给媒体,也很好理解。如果视频被爆出,其轰动效果肯定比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年轻女性被杀来的有话题性。这也利用他转移各方对仑嘉案的关注程度。

    另外一种可能则是,凶手故意将视频发到媒体,又通过撤回营造出发错了的假象,引诱记者前来调查,从而发现尸体。

    而这第二种猜测,在调查小组看来,显然已经可以被视为是一种对督卫以及卫所的公开挑衅。

    发出视频是为了让尸体被媒体发现。如果真相确实如此,那凶手的目的明显就是想要把事情闹大。

    这样一来,他的目的便不再是钱财,而是出名。

    可这样做,除了挑衅卫所,真的能达到出名的目的吗?

    当然不能。要出名,至少也要在犯罪现场留下自己的名字、代号,哪怕是一个特定的符号也行。

    像这样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的凶手,他怎么可能是为了出名?

    想到这里,简仁察觉到调查小组的报告里关于视频这一项的推断依然有着不小的漏洞。

    如果视频真的是凶手发给媒体的。那么,他为什么要发给媒体?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人?

    按照报告提到的两种可能性。

    首先,发视频给媒体是为了嫁祸给迪卡,同时,通过媒体转移公众注意力。

    如果要嫁祸给迪卡,直接发给卫所不是更好?

    关于转移公众注意力这样一点,就更说不通了。如果死者不是由媒体发现的,而是由督卫发现的,那么这个案子的相关消息,很有可能就只在卫所内部传递。根本没有机会被报道出来。

    毕竟,没有哪个地区的管理者,愿意看到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有这样恶性的案件被报道出来。

    而**不被媒体发现,卫所也就不会承担来着公众要求破案的压力。这对凶手来说,这应该才是最好的结果。

    这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凶手将视频直接发给卫所,既可以嫁祸迪卡,又可以减少**曝光的可能性,从而减小案件的关注度,更有利于凶手的逃脱。

    但在调查小组的报告中,凶手却没有选择这个最优的方案,而是将视频发给了媒体。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想扩大案件的影响力。

    而这样做,凶手的逃亡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是想,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个案件,更多的商家开始检查店铺监控中是否拍摄到凶手的影像,所有的论坛网站都挂有凶手在快递车内别拍下的影像。

    那么,凶手冒着被全民关注的巨大风险,将视频发给媒体,是为了什么?

    除了出名,简仁再想不出其他的答案。

    但就像她刚才分析的那样。现场根本没有留下能让凶手出名的任何标记。

    至于挑衅卫所这一点,简仁也并不太认同。

    如果她是凶手,想要挑衅卫所的话,她自认会采用更加过激的办法。

    比如,直接将视频或是仑嘉尸体的图像发给卫所;或者在网络直播仑嘉的尸体,甚至直播整个杀人的过程。有太多的办法可以起到更直接的挑衅效果。

    简仁相信,像凶手这样一个可以冷静处理所有细节的人,如果想要挑衅督卫,绝对不会采用这app下载地址xbzs种模棱两可的方式。

    所以,视频究竟是谁发给媒体的,关于这个问题,简仁到目前为止,依旧保留着她最初的看法。

    这个视频并不是什么凶手混肴视听的障眼法,它只是被害者在自己濒死之际发出的最后死亡讯息。

    而这个死亡讯息想要传递的信息,也不用那么多七弯八绕的分析与推论。仑嘉想要通过视频告诉外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四个字:

    凶手是迪卡。

    之所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原因也很简单。简仁并不认为一个人要死的人,会在死前最后几分钟灵光一现,留下什么精妙的谜题。在那样的情况下,肯定是怎么简单明了,怎么来。

    至于为什么是发给媒体,以及仑嘉又是怎么将视频发出去的。关于这两点,简仁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灵感。

    根据法医的鉴定报告,邮件发送的时间和仑嘉死亡的时间几乎是相同的。因为窒息死亡是一个较漫长的过程,最终的鉴定只能提供一个时长约为5分钟的时间段。

    也就是说,法医中心认为,仑嘉是在这5分钟的时间内死亡的。但具体是哪一分钟,他们也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巧合的是,那个关于两个迪卡的视频从仑嘉邮箱发出的时间,正好就在这推定死亡的5分钟之内。

    在其他办案人员看来,除了仑嘉昏厥令凶手以为她已经死去这一种情况以外,还有一种看法便是视频是在凶手杀死被害者后发送的。

    毕竟视频发出的时间,是在推定死亡时间,那五分钟的后半段。

    在仑嘉可以死亡的第4分钟,视频被人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