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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章 你是我的甜甜甜20

    繁星趴在课桌上,脸正对着元昼这边。

    元昼将书在窗户上拦好之后,一转头发现,自己刚帮繁星擦完口水,转眼的功夫,她哈喇子又开始往外淌。

    于是继续擦。

    繁星给他布置了作业,每节课必须定时定量完成多少,下课之后还要检查。

    虽然大佬她成绩差得一匹,但是她贼擅长给人布置作业,以及……

    批改作业。

    每次改作业,都能够改出心安理得的架势来,半点都不带心虚的。

    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给她的勇气,反正就……

    很自信!

    元昼面对繁星的时候极乖,哪怕布置的作业再多,也老老实实按时完成。

    于是上课的时候,干脆右手写作业,左手拿着纸巾给繁星擦口水。

    半节课的功夫。

    元昼看了一眼半课桌湿哒哒的纸巾,然后悄悄往右上角前几排看了一眼。

    那一对同桌,在交男女朋友,他知道。

    那个男生小心翼翼地帮女朋友擦了擦嘴角,然后捏了女朋友的脸,轻轻将女生摇醒。睡得迷迷糊糊的女生睁眼,羞涩地相视一笑。

    整个过程,全都落在元昼眼中。

    虽然别的女生睡觉斯斯文文,流口水只流一点点,而繁星像瀑布。

    但作为一只标准的舔狗,元昼还是能找到小星星的优点——

    小星星,连睡觉,都比别人认真!

    她向来都是这样,认认真真的。对他好,也是认认真真的。

    元昼默默收回眼神。

    以前,这样的场景,不是没有看到过。

    可是他发现,他今天,竟然蠢蠢欲动的,想要捏一捏繁星的脸……

    而且这种想法升腾起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元昼试探性的伸出手去。

    一点一点,朝着繁星的脸靠近。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完全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手。

    心如擂鼓。

    “咚——”

    “咚——”

    “咚——”

    元昼能够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手心紧张得开始发汗,就像做贼一样,既心虚又下意识觉得刺激。

    他就捏一下。

    轻轻触碰一下,就立即将手收回来。

    其实这也没什么的,对不对?

    毕竟,从小到大,繁星不知道捏过他的脸多少次。

    繁星说他的脸软软的、嫩嫩的,看上去就很好捏。他只是礼尚往来一下而已,没什么的。

    嗯,没什么!

    元昼迅速说服了自己,紧接着便如愿以偿捏到了繁星的小脸儿。

    还没等元昼将手收回来,就隐约听见老师重重咳嗽了一声,厉声呵斥道:“有些同学,不要仗着自己不读书,就在课堂上为所欲为!”

    吓得元昼当时便后背冷汗直流。

    倒不是因为怕老师吓得,而是自己对繁星做了不好的事情,竟然被发现了。

    在那一瞬间,元昼想了许多,满脑子都是要是——

    繁星要是知道,自己在上课的时候,捏她的脸,对她动手动脚,会不会厌恶他?

    越想越绝望,甚至到了头皮发麻,浑身冰冷的地步。

    “宋子晴,李友波,去门外站着!”他们这个班虽然不算重点班,但是连最基本的课堂纪律都不遵守,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上课亲嘴,我会让班主任请你们家长到学校来。不读书就滚出去,在外面亲个够!”

    元昼:???

    莫名有种劫后余生的错觉。

    果然人是不可以做亏心事的,一旦做了亏心事,真是越想越害怕。

    可是元昼此时此刻还没有意识到——

    人嘛,有着极其强烈的劣根性。

    有些亏心事,越做,越上瘾。

    尤其是偷偷摸摸的事情,只要没有被发现,就永远存在着一丝侥幸心理。

    然后……

    不断在被发现的边缘疯狂试探!

    捏了繁星的脸之后,元昼觉得愈发心虚。

    但是接下来一整天的课,他又会不断回想起捏脸时候,那种软软弹弹的触感。

    心中像是有一只魔鬼,在不断怂恿着他——

    再捏一捏,为什么不再捏一捏呢?

    反正她又没发现。

    而且,你捏了她的脸后,也很开心,不是吗?

    别着急否认,你心里是愉悦的,偷偷的愉悦,骗得了别人,骗得了你自己么?

    放学回家。

    元昼心虚地跟着繁星走。

    他今天,一共捏了繁星十三次。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繁星半边脸都被他捏肿了一丢丢。

    两个人一块儿到家,杜芝兰招呼元昼到家里吃饭,元昼摇了摇头,表示婉拒。

    他知道,自己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累赘。

    杜姨留他,只是客气而已。

    如果他一次又一次,留下来吃饭的话,杜姨只会越来越厌烦他。

    他不介意其他任何人厌烦他,讨厌他。

    但是他怕杜姨会不允许,他和繁星当朋友。

    *

    夜里。

    白广园忙到深夜才回,简单洗漱一番之后上床,跟杜芝兰商量起搬家的事。

    本来白家就在市中心有房子,只是当初为了离工作单位近,于是租住在这里,将家里那套房给出租了出去。

    再加上这儿邻里之间关系和睦,索性便一直住着。

    后来白广园辞职创业,繁星上学读书,前途未定。再加上杜芝兰虽然明里暗里都烦杨家父女俩,但到底对元昼心软。担心要是没人照料,一个残疾孩子要是出了什么事,自己这辈子怕是都要背上心理负担。

    种种因素考虑下来,于是便没有搬家。

    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白广园的事业已经风生水起。

    虽然还比不得真正富可敌国的,但也算是小有家业,寻常人拍马难及的那种。

    要是继续住这儿的话,难免跟身份不相符。

    而且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经进入瓶颈期。要想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得将业务拓展到其他城市去。

    管理层战略决策,打算将公司重心往海城转移。

    毕竟高新技术类的公司,在海城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政策扶持。

    白广园将公司未来的大方向,一点一点跟杜芝兰讲清楚。

    有些男人能够成功,不是没有理由的。

    譬如白广园这种,至始至终,都保持着绝对的清醒。不会像有些油腻的中年男人,搞事业搞事业,搞到一半觉得自己成绩不错,不知不觉直接从搞事业,转移到了搞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