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外面的人其实根本看不到车内的场景,那也就意味着,只要艾倪恩和凌佑霆不下车,就没有人可以理直气壮的指认说车内的人就是他们两个,他们大可以赖掉不承认,因为只看到了车,又看不清里面的人
只要耐心等待,等凌佑霆慢慢恢复神智,等余恬疯够了离开,只要没人拿出夜间红外线摄像头对准她他们拍下他们下车的照片
这件事,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就算有其他人在现场又如何呢?
只要不是有一大堆的围观群众亲眼看见,同时又被人无意间拍下了照片或者视屏,就相当于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指明车里有几个人,分别是什么身份。
如果余恬跟别人说起这件事,艾倪恩不仅可以完全不承认,还可以指控余恬散播谣言,侵害她的名誉权。
毕竟,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只有一个人的口供,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而且,民众自己拍摄的照片和视屏,在一般情况下也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就比如一个女人如果发现自己丈夫出轨,请了私家侦探去偷拍,那么无论拍到怎样的照片,都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但是,如果她偷偷尾随丈夫,亲眼看着丈夫和小三进了酒店房间之后,报J说有潜逃罪犯在这个酒店的这个房间,那么,民J会直接闯进房间捉拿“嫌犯”,从而见到这位丈夫和小三在一起的场景。
那样的话,当这位女士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时,那些民J就成为了她的“绝对人证”,证明她丈夫出轨的事实,从而让她在法院诉讼离婚时获取更多的利益。
当然了,这只是举个例子,说明在法庭上怎样的证据才算是有效的,并不建议任何人效仿。报假J本身就是十分不当的错误行为,而证明了男方出轨也只能说男方在这段婚姻中属于过错方,让双方离婚时女方可能获取一定的利益。
而且,除了某些特殊职业的人之外,婚内出轨根本就没有触犯法律,只是被道德批判罢了,在法庭上女方的获益也十分有限。可是报假J,却是货真价实的大过错,完完全全不值得。
所以,同理,只要艾倪恩和凌佑霆在车里一直不出来,余恬根本就拿他们没办法。
就算余恬叫来J察,也只有帮余恬充当人证的份儿。
但是,凌佑霆和艾倪恩的行为又没有违法,余恬和凌佑霆又没有什么法律上的关系。就算J察来了,大概也只会觉得余恬浪费J力,害得他们奔波劳累,然后没好气的对余恬来一句“人家的生活关你P事儿”吧。
如果余恬一气之下把这事儿说给其他人听,那就完全是彻底失了智的行为。
一来,她没有证据全靠一张嘴,别人不一定会相信;
二来,这样会给凌佑霆带来不小的影响和麻烦,甚至可能会让他丢了原本内定的未来家主之位,并且从此和余恬离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