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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九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四)

    笙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官方到极致的话为什么张口就来。

    一众小伙伴:

    这话为什么像极了当年打群架时,子美口口声声叫嚣的人多力量大,扞卫坊区尊严靠大家的样子呢?

    各种各样洗脑,又容易煽动人情绪的话,子美库存极多。

    并且当年他们还一度把子美的金句写成大字报张贴在坊区巷子的墙上。

    “入仕?”

    “老大,我还以为你要做武官呢。”

    毕竟子美从小到大,打架就没有输过。

    再说,这么多年与名满天下的大剑客李白在一起,想来耳濡目染更加厉害。

    乍一听,笙歌有些意动。

    杜甫也曾写下岁暮这样的诗篇。

    岁暮远为客,边隅还用兵。

    烟尘犯雪岭,鼓角动江城。

    天地日流血,朝廷谁请缨?

    济时敢爱死?寂寞壮心惊!

    在时局艰难国家危矣之际,杜甫不愿苟且偷生,他想做的的主动请缨,为国捐躯,不惜一死,只可惜报国无门。

    杜甫也有一颗平乱局,建功业的心,只是现实不允许。

    报国无门,平添了无数忧愁。

    那句耳熟能详的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难道还不足以表明杜甫的雄心壮志吗?

    如今杜子美的才名在她游历蜀中的这些年里,早已名扬四海,与被冠以天才之称的李白平分秋色。

    一直以来,她都下意识地伴在李白身侧。

    李白意在宰相之位,所以在此之前她也从未想过走自己的路。

    认真说起来,武官真的比文臣更适合她。

    那些繁文缛节,弯弯绕绕,她懒得去打嘴皮子。

    还是领兵打仗,扞卫领土,护祖国边疆百姓安宁合她心意。

    假以时日,她手握兵权,而李白位极人臣,也不错。

    不过,她很是怀疑,李白不受拘束,太过随性,真的能够长久地待在官场之中吗?

    她总觉得一展胸中抱负,国泰民安之后,李白最有可能做的事情就是辞官离去访名山,袖手天下赏美景。

    千万别奢望官场能够束缚住李白。

    “做武官也不错,但不论怎样,都得入长安啊。”

    “我在长安等你们”

    坊内各府长辈本来对杜子美对归家如临大敌,毕竟自家的兔崽子对于杜子美盲目崇拜言听计从。

    他们相信,只要杜子美振臂高呼,那帮兔崽子就连法场都敢劫。

    回想当初,杜子美刚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兔崽子们愁云惨淡茶饭不思,活生生就像是犯了相思病似的。

    直到杜子美的第一封家书才驱散这团乌云。

    如今杜子美游学多年归来,若是再聚众做出当年翻墙爬树偷鸡摸狗的事儿,他们这张老脸也就真的丢光了。

    只是

    他们好像白担惊受怕了。

    家里的兔崽子非但没作妖,反而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读书习武,要考取功名入仕。

    身为家中长辈,对于这一幕,甚是欣慰。

    对笙歌的评价,无形中又高了几分。

    看来,不是不能组成小团体,得看小团体的老大是什么人。

    没看当年跟这帮兔崽子打群架的那伙人已

    经时花街柳巷的常客了?

    幸亏杜子美是个一心向上的,要不然他们哭都找不着地方。

    然后,杜家莫名其妙又收到了好多礼物。

    就连卢老太太都觉得打马吊的时候,大家掏银子都爽快多了。

    这是终于不排挤他如有神助地打马吊技术了吗?

    一时间,卢老太太觉得这个世界处处都对她友好和善了。

    一时间,坊内的气氛空前和谐。

    若是评模范,绝对能上榜。

    嗯,坊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笙歌在家中待了数月,每天除了陪卢氏听戏,就是督促小伙伴学习,反倒是她自己懒洋洋的。

    杜闲看着生气,连骂带催,把笙歌赶向了长安。

    身为一个苦读诗书的文人,实在是见不得自家后背这副惫懒样。

    也不知道这副模样,怎么声名大噪的。

    老天爷赏饭吃,不得不服啊。

    但,眼不见心不烦。

    笙歌表示,她还没吃到当年离家之前栽下的那颗枣树结的枣呢。

    有什么深仇大恨的,竟然连半个月都不能等了。

    哼

    本小仙女的玻璃心受伤了。

    赶往长安的路上,笙歌终于遇到了姗姗来迟的孟婆。

    笙歌很是怀疑,这些年孟婆到底是对待工作有朵消极懈怠,处理积压的轮回竟然用了好几年

    难道地府的十殿阎罗都是瞎的吗?

    “好久不见”

    笙歌挥挥手,笑的一脸灿烂。

    孟婆一如既往地美艳无双,令人心动。

    “你怎地又变成了这副模样?”

    孟婆凝眉,许是有些看不习惯笙歌如今的样貌。

    “不好看吗?”

    “分明英俊潇洒芝兰玉树,你不会是老眼昏花了吧?”

    笙歌不遑多让的反怼道。

    老朋友相见,没有温情脉脉,没有相顾无言泪千行。

    “你终究还是没有让大圣失望,你成长到如今这个地步,当年大圣苦心筹划美白费。”

    孟婆眼神复杂。

    当年的小猴子,稚嫩脆弱,而如今的小猴子,却像极了大圣。

    时至今日,她终于相信了大圣当年那句相信小猴子有朝一日定能与他比肩的话。

    大圣真的是无比用心在打磨面前这个人了。

    她看的分明,这二人之间,从来都不是爱情。

    可不是爱情,却又胜似爱情,都说大道独行,但他们是彼此的道友,陪伴激励对方前行,因为有对方在,不会了无生趣,不会万物皆与我无关,因为你,世界都有了色彩。

    老实说,她还是第一次认识到“因为有你,世界都有了色彩”这种感情不是爱情。

    不过也好,虽又能说这样定信任和陪伴不如爱情呢。

    “我自然是不会令他失望的。”

    笙歌挑眉,理直气壮的说道。

    她是被大圣亲手教出来的人,这一点她很自豪。

    “唉”

    孟婆长长的叹了口气,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打不过大圣就算了,如今连那只小猴子都打不过了,她这张如花似玉精致细腻的小俏脸可往哪儿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