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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一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六)

    这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她想象中空前绝世的欢送会呢?

    要是她把这帮小少爷们都拐走,怕是她也活不长久了。

    这群人,哪一个不是家里的金疙瘩。

    “我带不走……”

    笙歌弱弱的说道。

    “大哥,我们不是说好同生死共患难的?”

    “大哥,你不能抛下我们……”

    笙歌崭新干净的白衣上,蓦地多了几只小爪子,其中一只小爪子上还握着没吃完的葡萄。

    笙歌:

    大哥们啊,请放过他吧。

    “不是我不想带,是你们家中长辈不会同意。”

    死道友不死贫道,一贯都是笙歌所坚持的人生哲理。

    她搞不定这帮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萝卜头,那就劳驾那些大人物了。

    笙歌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各家长辈是怎样抓狂了。

    ……

    ……

    “杜大人,不知令郎何时离开?”

    “杜大人,令郎的行程有安排了吗?”

    “杜大人,圣人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令郎是不是该启程了?”

    “杜大人……”

    这些时日以来,杜闲已经不记得他听到多少次这样的问话了。

    每日一问,杜子美离开了吗?

    怎么感觉这些人巴不得子美离开呢。

    杜闲疑惑了。

    面对杜闲的疑问,一众同僚只能苦笑以对。

    杜子美一日不走,他们就得一日防着家中的小崽子会不会背着行囊离家出走。

    这段时间,一回家面对的就是一个个叫嚣着要跟随老大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崽子。

    他们实在是焦头烂额啊。

    就连府中的狗洞都堵了不知几何。

    家丁,仆从也是心力交瘁,生怕一打盹儿醒来小主子就不见了。

    在一众同僚的催促下,笙歌赴西南入蜀终于提上了日程。

    王老先生也甚是有眼色的提前递交了辞官书,带着笙歌离开。

    唉……

    再不走,他怕被那一堆幽怨的眼神膈应死。

    反正要辞官,早辞晚辞都一样。

    一路上,笙歌兴致勃勃,与其说是在游历增长见识,倒不如说在搜罗各地的美食。

    就连路线,都在不知不觉间更改了数次。

    王老先生不着急返乡,也乐得纵着笙歌,游山玩水,美味佳肴。

    可再远的路都有尽头,朝思暮想的西南蜀地就在眼前。

    蜀地到了,那李白还会远吗?

    杜子美想要追星,那不知朝夕相处够不够。

    嗯,不要太感谢她。

    谁让她是个小仙女呢。

    她已经不止一次怀疑,一一所选的这个世界更像是福利,似是对她的奖励。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需要被奖励了。

    有美人儿,有美食,有诗词歌赋,有锦绣山川,没有血雨腥风,没有殚精竭虑,没有朝不保夕……

    这样的任务,受宠若惊。

    ……

    ……

    第一次见到李白,是在一个月光如水般温柔的夜晚。

    只是见面的方式不甚温柔。

    蜀地久负盛名的酒楼屋顶上坐在一位白衣侠客,洒脱自若,巍然不动。

    只见那人慵懒随意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拿着一个酒壶独自一人喝的自在逍遥。

    皎洁的月光下,映着年轻侠客的面颊。

    一袭简单却暗藏小心机的白衣,行云流水般的惊艳绣花,白,黑,红交织在一起,皆是极端反差的颜色,却又分外和谐,俊逸。

    趁着月色,剑客的容貌也逐渐清晰,仅用一根玉簪束起的墨发,虽然略显随意凌乱却不邋遢油腻,反而会让人眼前一亮,心中暗暗夸赞“好一个洒脱不羁的俊俏小郎君。”

    仰头俯首间,吞咽酒水际,低吟一诗时,别有一番风景。

    “你也喝……”

    只见那人抬手对着遥遥挂在天际的月亮,灿然一笑。

    单单这一笑,平添了几分酒酣时的有憨傻。

    惊艳,温暖。

    右手边放着一把剑,在月色便泛着银光,铮铮清亮远看如玉沼春冰,近看似琼台瑞雪。

    任是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一把绝世宝剑。

    他是“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的侠客。

    他也是“才华横溢,风华绝代,八斗之才”的诗人。

    李白能够在大唐盛世中潇洒独行,绝不仅仅靠的是诗。

    他有恃才傲物的资本。

    仿佛一切的傲慢出现在他身上都会变成理所当然。

    余光中先生这样说过“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盛唐给予了李白恢宏的想象,而李白赋予了盛唐独一无二的灵魂。

    一眼万年,描绘的或许就是笙歌初见李白的这一眼吧。

    “李白?”

    爬树翻墙,前呼后拥,身后跟着一帮小乞丐,脸上还沾着泥土甚是拉风的笙歌就这样跟李白相遇了。

    嗯,怎么来描述这场相遇呢。

    绝对是配不上闻一多先生当初那句太阳与月亮走碰了头的文艺高雅了。

    如今就是一个酒鬼碰上了一个小地痞头子。

    尤其是她这个乞丐头目刚才还在有条不紊的派发任务,让这些混迹在各个界面上鱼龙混杂的乞丐打听李白的下落。

    可抬头,便看到了坐在屋顶饮酒的李白。

    而她方才那番话也好巧不巧的飘入了李白耳中。

    只见李白仰头把最后一口酒灌进口中,起身,也不知是醉酒还是狡猾,踉踉跄跄,似是要从屋顶坠下。

    笙歌:

    这总不能初见就眼睁睁看着对方摔死把。

    于是行动永远快于脑子的笙歌在身后一帮乞丐的注目下,轻飘飘的立于房顶之上,揽住了李白的……

    大腿……

    啊啊啊,天地良心,她真的是想揽腰的啊。

    可奈何她高估了自己身为一个小萝卜头的身高。

    李白眼神诡异的瞥了一眼笙歌,怎么感觉这个小乞丐居心不良呢。

    被李白注视的笙歌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松手下意识一推,李白华丽丽的从屋顶滚下……

    笙歌:她说她不是故意的,有人信吗?

    李白被摔瘫前,笙歌反应过来以她强悍的小胳膊小腿接住了李白。

    唉,幸亏她是个功力深厚的老妖怪。

    要不然史书上就该是,李白年少聪慧,遭人嫉恨,英年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