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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四十章 “超级血”与小小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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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宇宙中真正的“吸血鬼”……

    看看何明这种力量体系就知道了。

    没错。

    何明早就知道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吸血鬼”,而且是这一行业与相关行业中最出色最成功的综合、全能类大师。

    因为“吸血”能力说到底真正存在于现实之中,便是一种掠夺。太阳能力属于掠夺中的掠夺,别说鲜血,光是一粒细胞、一缕热能也能全都掠夺得干干净净。

    生命就是掠夺……更加准确的说法,强大者就是掠夺。

    普通的日常进食,难道不是掠夺吗?只不过冠以一个生存的名义罢了。你觉得可以自我欺骗,但被你当成食物的家伙可不会这样认为了。

    真正的吸血鬼能力者,真正的世界中,自然很多很多。

    只是符合人类意义上的吸血鬼呢,何明暗中偷笑,看看乔儿的爹妈就知道了。

    极度的哥特爱好者。相信任何普通人类见了以后从此再也不会对吸血鬼有所低级而不良的幻想等。

    不要逃避,这就是吸血鬼!

    黑暗。“动人”!

    而真正的吸血鬼形象,还是“黑暗君王”非常符合这种形象。或者包括了这种形象,不只是简单的吸血鬼气质而已,更是将吸血鬼王,吸血鬼王者的气质包括其中。

    而且吸血鬼形象在“黑暗君王”身材中,只是一种迷人的风采,其他风采不计其数、多如牛毛、善“解”人意。男女皆可。

    更别说何明现在可是将腹肌哥手艺提升到超凡入圣的灵魂上,居然可以无中生有普通人类无法相信自己眼睛的气质,种种无以伦比的神秘美等等。

    只是这对真正世界里的公民而言。这是腹肌哥跃居宇宙第一的梦寐以求之容颜气质手术,一旦拥有便是完美的结果。

    但是普通人类就不一样了……

    为什么?

    看看宇宙伟人腹肌哥就知道了。本钱那么好,可依然是那个动不动挤眉弄眼淫荡笑笑的德行。

    ……

    何明靠近吸血鬼王,谈不上口水流出,但一定深深期待。

    他又是小小吃了一惊,因为“吸血鬼王”……

    哦。

    何明摸着下巴笑着认为,应该是生命能量吸取大师。也可以说成一种力量体系的名称。譬如何明的“巨大天体”。

    这种能力在善盟中,还是这个宇宙就算最为珍贵的外宇宙高度机密中,也是没有任何相关的一根毛的迹象。

    很简单。何明马上明白这是这个家伙的实力太强大了,高级至尊中的强者!

    是可以在灭世恶魔战役中活下来的绝代强者。

    一般而言如果有灭世恶魔等巨大魔鬼毁灭自己所在的宇宙。就是这些超级强者出来驱逐或者囚禁灭世恶魔等。

    因为这些超级强者,本身就是不会被杀,否则就像是对付腹肌哥一样送上再多的强大神魔。也是给人家增强能量与极为珍贵之战斗经验的失败结果。

    生命等级决定了一切。强大神魔跟高级至尊之间,隔着无法计算的进化次数。

    而一个普通地球人还是高等智慧生命怎么发疯,发羊角风,发神经病……也是没有意义。

    否则,按照地摊文学的逻辑,像是一些旧时代农村地区没有治疗条件的神经病分裂者,从少年到中年都困在一个铁笼子里,比流浪狗还要惨。整个人这么多年活在粪便与寒风、酷热、苍蝇蚊子中……

    活在只能坐与躺的铁笼子生命里。

    请问“死”掉以后去了真正的世界,回顾上一个身体的人生。他们的悲愤难道是区区被未婚妻甩了的地摊文学男主角可以相比吗?

    如果这个世界到无数个世界,真有这种莫名其妙,思想致胜的“奇迹”,那根本只是无逻辑的自我意淫罢了。

    生命的痛苦在于整个凄惨生活;不是几个同类的白眼。后者可以根本不在意,前者是无法回避,只能用死亡来解脱,甚至求死不得。

    生命能量吸取大师失去灵魂不灭的整个灵魂以后,这一刻的状态十分有趣。何明想了半天才淫荡一笑,先是一根被雷劈过几万次的大木头,然后抛到环境非常复杂的巨大海洋里漂浮无数、无数年,再落入非常寒冷的冰山,被冰封同样无数年,最后落在了他腹肌哥的手中。

    这个时候,已经变成一块好像地球上大型石狮子的木质狮子,破旧、布满冰霜、透着大海洋深处无数年的味道。

    根本分不出原来那个靓仔的原貌。像是一块骨头,又无法确定。最后何明确认为,就像自己还剩下一个心脏等等吧?

    “手感真棒啊。”

    何明抚摸这个精华,手感是一种宁静般,拥有惊人心灵力量感受的冰冷,但又是非常的坚硬。

    实在太棒了,是高级至尊,而且绝对是核心精华,因为普通精华就像等于何明身上的一些肌肉,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肯定被灵海所消磨,或者所掠夺。

    整个高级至尊的身体,按照原先的能量身体来计算属于与普通地球人类相比,是巨人中的巨人,而现在只留下被压缩到半米的程度了。

    何明对高级至尊生命精华来者不拒。

    因为依然对自己有用。

    ……

    “嘻嘻。太棒了,哥要茹毛饮血!”

    说完,何明猛殴几拳,逐渐砸开这个精华。

    没有错,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通过腹肌哥一号的扫描,还有自己的种种观察,何明刚刚拿起精华便知道了,这个精华的最重要之精华。存在于内部的液体中。

    其中包括神秘的肉身不灭物质。

    也叫现实不灭物质,因为刚才那位大师解释过了,按照比较正规的称呼。肉身就是现实,而灵魂还是灵魂,或者简称“灵”。

    故而肉身不灭物质称为现实不灭物质。

    因为你的身体,就是你在现实中的基础。

    有趣的是,何明轻易从这个过程,获得一个关于灵海的知识:

    很显然,宇宙顶级巨大奥秘之源灵海对一个生命的“还原”。也就是送其去死。先是还原对方的记忆,令对方居然想不起自己叫什么,随后逐渐消磨对方的一些高深技能。慢慢地。只留下最为简单的知识……

    这也是大师为什么还能,也是只能对何明解释关于**不灭物质的一些简单知识。

    何明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些知识,因为这个宇宙根本没有过一位拥有过哪怕灵魂不灭物质的本土力量,直到他腹肌哥横空出世。

    “这样的话。跟一些电视剧中的蠢货失忆有异曲同工之妙:脸蛋漂亮。胸部丰满的蠢猴子失忆后不晓得自己叫做什么,却还能懂得生活常识,甚至可以开车去工作呢。当然她的工作,乃是勾引男人。胸大无脑之辈的生存本能,只能这样啦。”

    何明笑了笑,便将这些无比珍贵的简单知识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对于这个宇宙的科研机构无穷求知欲,聪明蠢货之无限好奇。他可不会有多大的爱心。

    殴打出裂缝,再轻易这个精华撕开。何明低头一看顿时又是因为吃惊还有异常的欢喜不由耸耸肩。

    他根本没有想到,就像你是一个超人,你在地球上抓过一头看不顺眼的猴子,杀他剖心。

    打算吃掉时,却发现这个心脏的内部结构,超凡入圣得……强大神魔标准。

    只见这个生命吸取大师的精华内部,好像是一个小小的世界,尽管非常古老而根本没有能量补充显得非常疲惫,与处于即将腐朽的程度。

    但整个世界,依然形成如星空般美妙绝伦,像星云流动、像星系偶尔连接一二。又是透露无数的一位超级生命核心组织结构的生命奥秘。

    何明把相关的片段,或者视频、图片拿出去,相关的生命研究机构,又得……兵荒马乱,惨嚎不止(兴奋)。

    一些极为稀少的液体,同样在岌岌可危的暗沉色中,非常之干枯。但这些液体依然卓越不凡,不管哪一个小如人类毛发的液体内,都有一丝丝的金色闪光。

    何明极其美丽的眼眸不由瞪大,顿时这些液体成了一条条长河一般。

    长河昏沉无力,但依然有一些明金,也就是一种金中有红的硕大细胞,具有高深莫测的超级细胞外壳,正在展示永远不被征服的生命之美。

    超级生命之美。

    不用说了,这就是肉身不灭物质。

    何明心中涌起前所未有的贪婪,他恨不得高歌一曲,但不是时刻。他不由咬唇道:“等会,等我。歌声嘹亮,感人至深!”

    变得正经了点,何明思考道:“这样的话,岂不是‘超级鲜血’吗?太棒了耶。但是我老婆、二奶等等一直想要这种肉身不灭物质耶?毕竟这种肉身不灭物质,也就是现实不灭物质,一旦会让她们变得更加,更加的美丽、漂亮、床上耐久性增强……”

    “毕竟她们也只能这样了,因为我也只能这样了。哥的手艺,再强也是要看病人的天赋本钱的啊!”

    只是犹豫了几秒,何明就低下头去,嘴巴开始吸吮,下一刻所有的液体,一粒细胞也没有留下,全都被腹肌哥抽走了。整个过程如银河流逝。漂亮就一个字!

    不但如此,何明更是将整个精华一口变回巨嘴吞下。

    老婆有几个?二奶又有几个?先不说这个。

    好东西有几个?一个!

    所以解决事情的办法,就是从来没有这个好东西,就像生命吸取大师从未存在,暗香浮白。

    就像腹肌哥老家最繁荣的黄金太阳大街上,根本没有开过一家家专门经营恶魔世界商品的奢侈品店一样。

    男人有时候就是要选择性失明、选择性弱智、选择性失去听力……等等、等等,才能保住自己的荷包与生命安全,还有小小的家庭和谐,生活健康圆满。

    当然这个高级至尊的核心精华,何明不可能一个人进行浪费的全部享用。

    先吞下肚子去,然后感觉不能有所效果了,赶紧将余下部分吐出。最后交给任何一位中央光脑处理一二,它就是、真是这个宇宙到多元宇宙最为迷人的商品了。

    不会有看着就哭起来的无穷蠢货与眉开眼笑,或激动至极的享用者,晓得曾经在腹肌哥的肠胃里,超级太阳属性之胃酸、胃液粘膜等等,艰难挣扎、求生过。

    “那一天那一天那一天,你伤害了我……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我的剧情已经结束,不要问我续集在哪播出。”

    “……我看到了你的灵魂,丑陋得像一个卖身百万年依然混在街头下水道的娼妓。但我依然无法抗拒你甜美的虚伪的……”

    这首歌是真正世界里的热歌,黑人唱中文。歌词特别容易记住但也特别长。这是这种歌的魅力是乱七八糟,像一部小说长又臭,其实特别有意思。

    当然某些人这样的认为。

    因为你可以随意在哪段唱起,然后从后面唱到开头一样。

    何明唱得深为投入,无他,这种歌太好了,中二病的甜美动人之艺术。

    “我要当皇帝我要当皇帝我要当皇帝,然后砍死他妈的班霸一家,然后砍死……班霸的大波女友还在十六驾马车里给我吹大大的……(一种管乐器)”

    何明又切换死人国度中文世界中学生水平的“皇帝123456”,这首歌曾经让他不太自然。他凡人时代的智慧肯定不会立刻明白,但那个时候的智慧已经属于有个想法便有了答案:

    你不自然的原因:你曾经是班霸。

    虽然这样子,不道德没素质的,但何明依然很喜欢,因为到了现在,何明的自我内心定位还是一位……弱者。

    不是班霸也不是宇宙的社会霸,更不是伟人腹肌哥。

    只是唱了一个开头,何明的笑容凝固了……不,应该是冰封了。

    “您,不会开玩笑吧?”

    何明慢慢地低下头。思想如灵感火山爆发,轻易锁定最为不妙,也最不想要的一种。这一刻他无比痛恨自己为什么这么聪明!

    小弟弟正在空前的威武不屈,不为金钱屈服,不为真理、道德、高素质等等而退缩。

    就是这样的光速崛起,然后永垂不朽……形容永顶不收也许更好、更合适。

    ps: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