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大械斗(3046字)
砰!砰!砰!
白目冲出船舱,对着蜂拥而至的远洋公司人马连连开枪射击。
只听惨叫声接连响起,三四个远洋公司的兄弟中弹栽倒在地上。
这个白目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暴徒,以前也就是一个跟着跑船的船夫。后来在一次押送货物的途中,这混蛋居然见利忘义,将对自己有恩的老板干掉了,暗中拉拢了一批人马,准备夺取公司。
公司里的一些元老自然对白目起了疑心,不过这个白目确实不简单,凡是阻挡他上位的人,统统都被他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干掉了。白目的势力越来越大,再也没有人敢反对他,他自然取代了老板的位置,把公司旗下的船只收为己有。然后利用固有的资源,成立了以客家人为主的新帮派,水帮。同时也注册了新的公司,摇身一变,变成了现在的“南海海运公司”。
白目的面相长得非常凶狠,年轻时候被鱼叉扎过,一条伤疤从左半边脸颊一直延伸到下巴,看上去面目可憎。
水帮有了老大亲自出马,慌乱的局面顿时稳定了不少,原本崩溃的防线也慢慢组织起来,开始和远洋海运公司抗衡,越来越多的水帮人马从货船上冲出来,手里同样挥舞着关公刀。如果从高空俯瞰下去,可以清楚地看见两拨人马就像两股潮水,汇聚在码头上,发出激烈的碰撞。在两股潮水相接的地方,不断有人哀嚎着倒下去,场面极度混乱。
白目一手叉腰,一手握着手枪,又接连点到了两个丁成功的手下,枪膛里传来清脆的空壳声,子弹已经打光了。
“妈的!”白目抬起手腕,抓过一名对方马仔,抡起枪托重重地砸在那名马仔的脑袋上,顿时鲜血飞溅,头骨都凹陷下去了一大块。连续重击了几下之后,枪托上面不仅涂满了鲜血,还沾满了白色的脑浆沫子。白目丢开那名马仔,马仔两眼一翻,早就没了气息。
“妈的!”白目啐了口痰,从身后一名小弟的手中夺过一把关公刀,指着人群中的丁成功叫嚣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今天既然来了我的码头,你他妈就别想活着回去了!”
丁成功斜握斩马刀,傲然挺立在乱军之中,中气十足地朗盛回应道:“姓白的,你他妈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居然敢来挑战我丁成功?你是没有听说过我丁成功的名号吗?今天就让你长长记性!”说着,丁成功扬刀劈翻了一个想要偷袭他的敌人,鲜血唰地飞溅在他的脸上,顺着脸颊缓缓滑落。
白目咬牙厉声喝斥道:“草你妈的!江山辈有新人出,风水轮流转,你他妈的在这个位置上坐了这么多年,应该下位了。我告诉你,从今天开始,这个南沙海港是我白目的地盘,我要把你踩下去,让你和你的公司在南沙海港从此消失!”
“呵呵!”丁成功怒极反笑:“好大的口气!让我消失?呵呵,以前没有这号人出现!以后更没有这号人出现!跟我作对的人,现在都在地下等着你呢!兄弟们,给我杀!”
丁成功长刀一样,身先士卒的向前冲去。
“杀!”身后的兄弟们气势如虹,喊声震天。
罗宾汉紧紧地护在丁成功身旁,密切保护着丁成功的安全。至少从目前来说,他可不能让丁成功有什么闪失,丁成功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贩毒这条线索可就断了。
白目也举起关公刀,厉声咆哮:“兄弟们,给我杀!杀一人奖励一万!”
“杀!”水帮人马疯狂的反扑上来,在重金奖赏之下,他们的士气自然提升了不少。
在这个码头上面,四五百人展开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械斗,鲜血洒满长空,比夕阳还要红。
“我草你妈!死去吧!”丁成功脱下彬彬有礼的外衣,此时就像一个勇猛无畏的猛将,横刀斩在一个敌人的脖子上,连皮带肉把那个倒霉家伙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鲜血从断脖处狂喷而出,如同喷泉般冲起三米多高,蔚为壮观。
“呀!”一个水帮马仔抡圆了胳膊,跳起来,凌空朝着丁成功的脑袋劈了下来。
丁成功翻转手腕,斩马刀划出一道寒光,迎了上去。
只听当地一声脆响,那个马仔手中的关公刀被斩马刀劈成两截,斩马刀余势不减,顺势而上削飞了那个马仔半边脑袋。
另一个马仔见到如此惨状,吓得双腿一哆嗦,转身就想开跑。
丁成功赶上一步,斩马刀凌空横扫而出,就听唰地破空声响,刀锋划破空气,同时将那名马仔拦腰劈成了两截,寒光伴随着血光一起飞溅。
丁成功下手毫不留情,刀刀致命,就想砍西瓜一样,一刀砍翻一个。他手中的斩马刀也是一件神兵利器,在他手中如虎添翼,给他提升了一半的战斗力。那些关公刀在斩马刀的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普通的刀子也许砍几个人之后,就已经裂口卷刃了,但是斩马刀却恰恰相反,杀的人越多,刀锋就被打磨的越锋利,跟怪兽的利齿一样,将敌人统统撕碎。
罗宾汉有些惊讶,没有想到丁成功居然会有这么好的身手,这个丁成功平日里的形象完全不同。不得不说,他的体内一半住着天使,一半住着恶魔。
虽然远洋公司这些的兄弟非常悍勇,但是面对多于自己两倍的敌人,还是逐渐感到力不从心。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感到渐渐乏力,已经有些招架不住了。
而且白目也是个精明人,他采取了一种分割战术。如果远洋公司的兄弟紧抱成团,水帮一时半会儿也无法将其消灭。所以水帮依仗着人多的优势,把远洋公司的阵型冲散的七零八落,把他们一个大团体分裂成数个小团体之后,再分别对每个小团体实施围歼。
如此一来,确实收到了奇效,远洋公司这边损失惨重,一个又一个的小团体被水帮蚕食吞掉了。
嚓!
丁成功的左手臂挨了一刀,刀口很深,鲜血一下子顺着手臂涌了出来。
“去你妈的!”丁成功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一脚把敌人踹了个大跟头,然后上前一刀戳穿了敌人的肚子,拉出来的时候锯齿上面还挂着一截血淋淋的肠子。
“老板!老板!”助理阿风拎着刀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一张脸上布满了血渍和汗渍,就像唱戏的大花脸,“老板!兄弟们就快顶不住了!要不我们掩护你先撤吧!”说这话的时候,阿风很不悦地剜了罗宾汉一眼。在他看来,现在他们陷入这样尴尬的局面,都是罗宾汉一意孤行造成的,阿风之前就提出远洋公司会遭受这样的围困局面。
“撤?!”丁成功把刀一横,浓眉一竖:“撤什么撤?!你是叫我逃跑吗?!老子的字典里面从来就没有逃跑两个字!要是今天逃走了,那今后我还怎么在南沙港口立足?日后是不是只要是他妈个人,就敢站在我丁成功的头上拉屎拉尿呢?”
副总经理也杀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劝解道:“老板,阿风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看看四周,我们已经被水帮包围了。要是再不撤退,恐怕就来不及了!”
“是呀!”阿风补充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老板,不要逞强了,撤退不是懦弱,只是一种战术方式……”
丁成功重重地叹了口气,把目光投向罗宾汉。
罗宾汉的心里很清楚,按照现在的局面发展下去,他们被困死在这里只是时间问题。但是,罗宾汉却并没有急着撤退,他环顾四周,飞快地搜寻着白目的身影。
“擒贼先擒王”这是永远不变的战场真理,如果白目低调谨慎一点,躲在船舱里观看这出好戏,也许还给不了罗宾汉太大的机会。但是偏偏白目为人高调嚣张,而且仗着这是自己的码头,手下的人马比丁成功充足,所以根本毫无顾忌,反而自己投身在战场之中,这恰恰给了罗宾汉一个绝佳的机会。
罗宾汉和丁成功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转身朝着白目所在方向冲了过去。
说得再多都是屁话,罗宾汉不想浪费口舌,他只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罗宾汉就像一头奔跑的猎豹,手中紧握的龙刺闪烁着刺目的寒芒。
两名水帮马仔迎了上来,试图拦截罗宾汉,一个照面,两人抡刀就砍。
罗宾汉的移动速度非常快,只见人影一闪,竟然左右一晃,瞬间从两人中间穿插而过。同一时刻,两道寒光一闪而过,那两名水帮马仔顿时就像被人施了定身咒一样,愣立在原地,动弹不得。
紧接着,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那两名水帮马仔的脖子上飞快地闪现出一条血线,那条血线迅速扩大,变成了两条深邃的血口。噗!噗!两蓬鲜血从血口里面喷溅出来,变成两团浓浓的血雾。两名马仔瞪着浑圆的大眼睛,直到栽倒在地上,脸上还带着不敢置信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