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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八十九章 暗袭(中)(3013字)

    原地休息了一会儿,补充了一些水源和干粮。

    罗宾汉派出贾可和毛小武作为前哨,率先走到前面去探察敌情,其他人原地待命。

    接近傍晚的时候,贾可和毛小武回来了。

    贾可向罗宾汉汇报着情况:“政府军的情报没有错,叛军有近一百人,其中有六十人留守弹药库,有四十人分成四个巡逻小队,在弹药库附近的丛林里巡逻!”

    “他们的巡逻有规律吗?”罗宾汉问。

    “有!”贾可说:“每隔两个钟头,他们会轮流换岗,第一小分队会巡逻第二小分队的地盘,第二小分队巡逻第三小分队的地盘,以此类推!”

    “很好!情报刺探的很详细!干得不错!”罗宾汉点头夸赞,对贾可他们这一下午的行动表示充分肯定。

    “不仅如此!我还给大家带回了美味的晚餐!当当当!大家看,这是什么?”毛小武嬉笑着从背后拎出一串灰不溜秋的猎物。

    杨潇潇距离那串猎物最近,她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登时脸色一变,捂着嘴巴跑了开去。要不是顾及这是在敌人的地盘上,她早就扯着嗓子尖叫起来了。

    她小脸煞白,气得直跺脚:“毛小武,你这个死混蛋,快把它们拿走!拿走呀!真是恶心死了!”

    那串灰不溜秋的猎物竟然是五六只肥硕的丛林野鼠,毛小武用一根藤条将它们首尾相连,串成一长串。那几只野鼠仿佛预感到自己的命运,不停地挣扎着,发出叽叽叽的叫唤。

    毛小武拎起这串野鼠瞅了瞅:“恶心吗?我觉得它们挺可爱的!你瞧瞧,这肉多肥呀,待会儿烤出来一定喷香扑鼻!”

    万俊成拔出夜鹰军刀,舔着嘴唇说道:“来来来,我来剥皮,这么肥的老鼠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了,一定很香!”

    郑男子说:“我以前在东北的时候吃过雪鼠,就那种雪地里的老鼠,个头很大,皮厚肉多,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流油!啧啧,现在想想,还真是有些怀念呀!”

    诸葛南星道:“那就赶紧开动吧,中午那点干粮一点也不顶饿,我的肚子早就咕咕叫了!”

    杨潇潇惊诧地看着这些家伙,嘴里直呼“变态!你们都是些变态!”,然后快步来到罗宾汉身旁:“队长,他们都是变态!”

    罗宾汉舔了舔嘴唇,嘿嘿笑道:“其实我比较喜欢吃风干的老鼠肉,嚼着才有劲,再配上东北的烧酒,味道真是美极了!”

    “哇呜——”杨潇潇捂着嘴巴,一个劲地打着干呕:“求求你们别再说了!我要吐了!哇啊啊!”

    毛小武将野鼠丢给万俊成打理,对杨潇潇说道:“难道你没有参加过特种兵生存锻炼吗?在野外缺衣少粮的情况下,捕食野味是特种兵的基本生存技能。老鼠、蛇、獐子、野兔这些小动物都是营养丰富的美味,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杨潇潇撇着小嘴道:“靠!那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好不好?正常情况下谁会愿意吃老鼠这些东西,想想就觉得脏死了!生存训练的时候我吃过一只老鼠,结果吐了三天三夜,一个月看见肉类都没有食欲!”

    万俊成蹲在旁边,熟练地剥着鼠皮,他用军刀在野鼠的脖子上用力一划,然后把野鼠的整颗脑袋一起掀起来,接着从野鼠的肚子中间竖着再划一刀,捏着鼠头往下一拉,一张鼠皮就被剥了下来。

    万俊成一边剥皮一边对杨潇潇说道:“潇潇,这你可就不懂了!这种丛林野鼠是最干净的,它们都是吃树根、草茎、蚂蚁长大,纯天然的绿色食品,极具营养价值!那些城市垃圾堆下水道的老鼠自然是不能吃的,它们浑身都带着病毒和细菌,和这肥嫩的丛林野鼠根本没法比!”

    杨潇潇摆着小手道:“别跟我说这些,反正打死我我也不吃!”

    万俊成叹息着摇摇头:“哎!你真是不懂生活!”

    很快,在贾可和毛小武的分工合作下,升起了一堆篝火。

    万俊成把野鼠清理完毕。

    诸葛南星找来几根树枝,把前端削尖,一根树枝串上一只野鼠,就像烤肉串一样。

    总共有六只野鼠,杨潇潇不吃,正好每人能够独享一只。

    杨潇潇捏着鼻子坐得远远的,在那里猛灌矿泉水。

    阵阵肉香飘荡出来,极具诱惑。

    杨潇潇肚子里吞着清口水,默默念叨:“我不饿!我不饿!我不饿!我一点也不饿!”

    她扭头看向罗宾汉他们,一个个吃得油光满面,虽然没有什么盐巴辣椒之类的调料,但是原始的肉香和着松枝散发出来的香味,形成一种特殊的口感,让人回味无穷。

    万俊成扯下野鼠的一只后腿,大口大口地撕咬着,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

    毛小武说:“要是现在能来两杯酒就太完美了!”

    罗宾汉道:“你以为我们是出来搞野炊吗?等顺利完成这次任务,回去阿克夫少将一定让你喝个痛快!”

    毛小武说:“我觉得那个烟熏骆驼肉还有些特色,走的时候再让阿克夫送我们一点!”

    吃过晚饭,天已经蒙蒙黑了。

    倦鸟归巢,万籁俱寂,丛林里突然变得安静下来。

    众人熄灭篝火,然后用土把火堆给掩埋了,不留下一点痕迹。

    罗宾汉招了招手:“出发!”

    经过烈日一天的炙烤,傍晚的热气升腾起来,丛林里就像一口大闷锅,走在里面又闷又热,用诸葛南星的话说:“在这里面走着走着,指不准自己就被烤成了人肉包子!”

    丛林里面静悄悄的,偶尔有不知名的鸟儿飞过,发出尖锐的啼叫。

    郁郁葱葱的参天古树傲然挺立,就像一把把撑开的巨伞。大树下面长着许多低矮植物,姹紫嫣红的,非常好看。那些古树都有些年纪了,上面缠满藤条根须,树根更是粗壮无比,深入地下数米,相互纠缠连结。不少树根还露在泥土外面,腐烂的地方长出灰白色的蘑菇。

    为了应对随时可能到来的战斗,所有人的突击步枪都打开保险,推膛上弹。遇到突发状况的时候,能够在第一时间扣动扳机。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用枪的好手,所以不会担心谁操作失误,走火伤到自己人。

    贾可和毛小武下午是探路兵,已经走过一遍,所以此刻由他们在前面领路。有些树干上面,贾可都留下了不易觉察的记号,以方便识别道路。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夕阳沉了下去,丛林里面伸手不见五指。

    龙组队员纷纷戴上夜视镜,贾可掏出指北针看了看,辨明方向,引领着众人慢慢摸索前进。

    走着走着,走在最前面的贾可突然竖起手掌,示意后面的人停下来。

    贾可说:“我们已经进入了叛军的警戒范围,大家当心!”

    然后他冲毛小武使了个眼色,毛小武会意,把突击步枪挎在背后,双手抱着一棵大树,就像一只灵活的猴子,三两下就爬到大树顶上,隐没在枝叶丛中。

    毛小武从小就在崇山峻岭间跟着祖辈狩猎,丛林是他最熟悉的地方,进入丛林他仿佛找到了回家的感觉,兴奋异常。

    万俊成感叹道:“我觉得他应该留在丛林里面,在这里当人猿泰山!”

    不一会儿,毛小武顺着树干溜了下来。

    “情况怎么样?”贾可问。

    毛小武神色有些凝重:“情况有变!叛军又增加了一支巡逻队,从先前的四支巡逻队变成了现在的五支巡逻队!”

    贾可皱了皱眉头,沉吟道:“看来叛军还是相当警惕的呀,知道在夜晚降临的时候加派人手!现在是五支巡逻队,也就是说,先前的换岗规律和时间全部被打乱了,我们不能按照之前的计划来行动了!队长,你看怎么办?”

    罗宾汉啪地关上保险,从裤腿里缓缓抽出雪亮的军刀,冷冷说道:“我们没时间再重新计算他们的规律了,我们选择一个点,采取硬突的方式。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命令所有人关上保险,禁止使用枪械!”

    “是!”队员们听令,一个接一个地关掉保险。

    罗宾汉反手握着军刀,扬了扬下巴:“行动!”

    一群人紧握着军刀,猫着腰,在漆黑的丛林间迅速移动。

    毛小武拨开一片草丛,从草丛的缝隙里往外张望。

    在夜视镜的帮助下,他看见前方二十米开外走来了一支巡逻小队。

    毛小武回头说道:“目标出现,我们要迅速有效地将他们就地解决,不能留下一个活口!”

    众人微微颔首,神态变得凝重起来,全部进入了战斗状态。

    这支巡逻队晃晃悠悠地走到近处,仔细观察,这支巡逻队共有十名叛军士兵,他们穿着迷彩军装,端着AK-47,脸上写满了疲惫,长时间高强度的战斗令这些士兵身心俱疲。他们的装备明显比较落后,没有佩戴夜视镜,只是带头的那名士兵高举着一个火把,火光在漆黑的夜里显得那么微弱和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