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多礼!”孟尽义生为将军,死为鬼雄,经历了数百年,依旧改不了古代生活的方式习惯,目光略过一桌好菜,最终定格在两坛酒上。
拿起一坛,猛灌一口,孟尽义眼睛一亮,“好酒,绵香醇厚,食之似有粮食的甘甜,清冽爽口”
“尽义大哥,喜欢就好”赵期颐不喜欢饮酒,他讨厌脑袋昏沉的状态,将剩余一坛推了过去,道:“这一坛,可能味道差一些。”
“不陪我喝几杯?”孟尽义再灌一口,微眯着眼,面露欣愉之色,粗略一算他至少一年没碰酒了,上次出来,还是在深山中,别说是酒,就连荤食都没吃着。
“不了,我吃点菜就行。”赵期颐不喜欢饮酒,并不代表他不会喝酒,从小有一位好酒之鬼陪在身边,就算不会喝,也会变得能喝。
“大丈夫唯美酒与女人不可辜负,长大的你没小时候有气概了”嘟囔了几句,孟尽义倒也没有强求,自顾得喝酒吃菜。
赵期颐一脸苦笑,也不接话。虽说在‘她’的压制下,两千多位共存的鬼神奉自己为主,也包括这位,但赵期颐从未将他们当做仆人,眼前之人更是他当做大哥般的存在。
小时候不懂事,在孟尽义引诱下,赵期颐不知道醉过多少次,直到上七年级的时候才有所缓解。
之后,随着体内阳气增长,鬼神的增多,孟尽义出现的次数逐渐减少,赵期颐酒越喝越少,到现在基本上不喝,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喝点。至于喝醉,除了高三那次,赵期颐不知道多久没醉过。
“这菜不错!”个个尝了几口,孟尽义不禁赞道,好酒配好菜,鬼生当是如此,岂不美哉!
孟尽义吃得高兴,赵期颐就醒的时候吃了点面包,现在也饿了,动作不比孟尽义慢。一人一鬼一个小时不到,将一桌子菜吃完。
赵期颐觉得有七分饱,扫了一眼就剩残渣的空菜盒,目光一转,“尽义大哥,待会可有计划?是留在这里,还是想出去逛逛?”
孟尽义手不离酒坛,轻啖一口,闻言动作一顿,略微有些伤感,道:“我想去趟梅岭。”
“梅岭?”赵期颐第一次见孟尽义露出这种表情,以往他给赵期颐的印象是粗犷的汉子,今朝有酒今朝醉,说是将军更像是江湖的游侠,但转瞬一想还有个两天就是清明节,或许是节日的伤感,触景生情。
“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不用,你帮我准备一下祭祀用品,今晚就走!”
孟尽义一饮而尽,最后的半坛尽入腹中,随即酒坛一放,正襟危坐,闭上双眼,一脸肃容,像是在诚心斋戒一般。
赵期颐起身,进入卧室,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电话那头传来一道慵懒的青年声音。
“平易,帮我准备一些祭祀用品。”赵期颐道。
“祭祀用品?你要那玩意干嘛?我听你说过,‘那个’需要的是阳气,你身边那么多‘那个’,还差几炷香烧出的阳气?”余平易懒洋洋地说道。
他是赵期颐高中室友,兼安悦便利店供货老板,也是赵期颐的知情人之一,家里小有资产。这人自从高二的时候,见过一次鬼之后,吓破了胆,至今也不敢提鬼一字,关键是他对鬼与人共存之事感兴趣,又怕又想了解。
“不是我要,是尽义大哥要”
“那位大将军?”余平易小心翼翼地问。
“嗯!”
“什么时候要?”余平易二话不说,就差拍胸脯保证。
“现在!”赵期颐道。
“给我三十分钟!”说完,挂断了电话。
“”
赵期颐一阵无言,以往送货都不见这般勤快,一碰上关于鬼的,积极的判若两人。
不过也好,不会耽误到尽义大哥。
望着闭目养神的孟尽义,赵期颐不敢打扰,因为此刻的孟尽义流露出淡淡的伤感,没有以往的洒脱随性,气氛肃穆。
收拾好桌上的垃圾,赵期颐下了楼,开门却未营业,在门口等着余平易的到来。
十分钟后,一辆灰色轿车,开着前车灯,在昏黄的灯光下缓缓驶来,停在了赵期颐跟前。
车里下来了一位帅哥,棱角分明,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增添几分文气,只是配上不正经的微笑,给人一种不协调感,但对了解他的人而言,这笑容正好相衬。
“你要我准备的东西,我都带来了”余平易提着一袋祭祀用品,香、蜡烛、元宝等一类,来到赵期颐身边,看了一眼四周,确定没鬼,在赵期颐耳边小声问道,“那位大将军要这些东西干嘛?”
赵期颐摇了摇头,道:“我也不清楚”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便利店。进店的余平易,目光却不停地在便利店里打转,连带走路也很小声。
“要喝点什么吗?”赵期颐拿过余平易手里的东西,却发觉他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在搜寻着什么,心中一动,,“你想见尽义大哥,要我请他下来吗?”
余平易身体一震,摆摆手,连忙说道:“不用不用了,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不等赵期颐回话,余平易逃一般,飞速蹿出店里,打开车门,驾车离去。
“路上小心!”赵期颐追出门,叮嘱道。
“嗯?”匆匆一瞥,赵期颐似乎看到一股薄薄的阴气萦绕在余平易身上,转念一想,可能是自己刚才把他吓到了,导致身体暂时的阴阳失衡。
大势之下,有哪个鬼敢害人?
回到店里的赵期颐,关好门,正要提着东西上去,却见孟尽义走了下来,不不应该用走来形容,应该用飘,一步一层楼梯,刹那间来到赵期颐身前。
“尽义大哥,东西准备好了!”
“我去三天,三天后我回来”接过祭祀品,孟尽义的身影消失了,再次出现已在街上,眨眼间消失了踪迹。
“走的真快,我还想问问他去梅岭是为了什么?”赵期颐上楼,进了房间,一边换鞋,一边嘀咕道。
“他是为了百年祭,他的曾祖父曾在梅岭待过”
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在赵期颐耳边,赵期颐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位女子,二八芳华,一袭白衣。朱唇轻点,皓齿蛾眉,肤如凝脂,冰肌玉骨任何形容美的四字成语放在她身上,都觉得理所当然,无论容貌,还是气质,美到极致,宛若从天上来的仙子,甚至胜过仙子。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赵期颐讶异。
“我是来提醒你,孟大将军出去的三天,记得带好古玉”女子声音很冷,看向赵期颐的目光也是冷的。
“好!”赵期颐答应,低头的瞬间,女子化作一缕轻烟融入赵期颐身体。
抬头不见女子身影,赵期颐早已习以为常,这女鬼是第一个与他共存的鬼,因为她的存在,两千多位鬼神才会如此自律守时,她的名字也很简单,姓李,单名一个念字。
洗了个澡,赵期颐迎来了今年第一个夜晚觉。
孟尽义离去的第一天、第二天都很平静,直到第三天中午,来了一通电话,是赵期颐大学室友钟林打来的,是一通求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