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文学网 > 都市小说 > 铁路往事 > 第206章 改观

    尽管段老大做了示范,可孙红梅还是不敢吃,苏明阳是挨着孙红梅坐着的,他用筷子把把孙红梅围碟里的那只蛤蟆的肚子破开,把里面的那块蛤蟆油夹了出来放到围碟里,笑着说:“孙红梅,你尝一尝蛤蟆油,这东西既然美容又养颜,还能增强免疫力,很香的。”

    孙红梅本来不想吃,可一听苏明阳说美容养颜还能增强免疫力,禁不住这巨大的诱惑,夹起来轻轻的尝了一口,感觉很香很好吃,便把这块蛤蟆油都吃了,然后说:“确实很香啊!”

    段老大笑着说:“香就多吃点,咱锅里还有!”

    满桌的山珍野味,大家喝得十分开心,这一桌喝酒是用杯,而那一桌山里的汉子喝酒却是用二大碗,满满的二大碗洒举起就干,十分的豪爽,引得苏明阳他们这一桌十分的侧目。

    袁国发端着满满一二大碗酒过来给大家敬酒,他憨厚的一笑说:“你们都是我们段老板的朋友,今天能到山里来做客让我们全鹿场的兄弟都感到十分的高兴,话我就不多说了,我代表全鹿场的人给大家敬杯酒,俗话说主随客便,你来了都是客,这样,这碗酒我干了,大家随意!”说着举起二大碗,把酒一口全干了!

    “好!”大家哄然叫好,纷纷竖起大拇指赞扬袁国发的豪爽,大家也是纷纷举起酒杯,能喝的都是喝了一大口,不能喝的也比平时的口大。

    袁国发抹一把嘴巴上的酒迹,一指桌上的那盘飞龙肉丁说:“大家尝一尝这飞龙肉,肉质细腻嫩滑,十分的鲜美,现在这小飞龙不多了,入冬落雪以来我只打到6只,今天都给大家做了,俗话说宁吃飞禽一口,不吃走兽半斤,大家今天一定要吃好喝好!”

    飞龙鸟学名为花尾榛鸡,山里人也叫它树鸡,素有“天上龙肉”之称,为八珍之一。清朝乾隆年间就列为向皇室进贡的珍品,有“岁共鸟”之称。它的体型很像鸽子,头小,颈短,胸凸脊平,爪细长,分五趾。比家鸽稍大。它的颈骨长而弯曲,犹如龙骨;腿短有羽毛,爪面有鳞,就象龙爪一般,故取名“飞龙鸟”。雄鸟体长近40厘米。体重在六两到九两之间,肉质洁白细嫩,前胸肌脯硕大丰满。飞龙丁就是取其胸脯肉切丁烹制的。

    苏明明前世在沟里也吃过一次飞龙肉,感觉味道十分的鲜美,刚才喝酒的时候也吃了两块,感觉这个飞龙肉比前世吃的那个更纯正,刚才大家在桌上没怎么吃,袁国发一介绍引起了大家的举起,纷纷伸筷吃了起来,并大加赞叹!

    段老大又提了一杯酒后说:“现在大家来的不是时候,如果是夏秋之季来这里,江里能打上来蝲蛄,我给大家做蝲蛄豆腐吃,那味道绝了!”

    苏明阳一听段老大说起蝲蛄豆腐,心里不由得暗笑,前世朋友请他到沟里做客是吃过这道美味的。开始朋友说请他吃蝲蛄豆腐时,他以为就是松花江里的蝲蛄炖豆腐吃呢,没寻思能多好吃,可是吃上蝲蛄豆腐时,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么回事儿。

    蝲蛄是松花江的特产,长得和海里的龙虾差不多,有淡水龙虾之称,但是蝲蛄长得很小,比小龙虾还要小,壳甲比较薄,比较软。朋友给他介绍过蝲蛄豆腐的做法,是把新鲜的蝲蛄去壳去甲,把里面的肉和黄扒出来,十分的费工夫,然后把肉和黄用绞肉机绞碎,锅里放上大量的豆油烧开了之后放入爆炒,蝲蛄的肉和黄立即变成了红色,然后添汤加调料炖制,盛到大碗里端上桌,汤上飘着红红的一层像豆腐一样的肉膏,用汤匙盛着上面的那层肉膏吃,味道特别的鲜美。

    李妍听到段老大说起蝲蛄豆腐,一笑说:“去年我来沟里吃过一次蝲蛄豆腐,味道确实特别的鲜美,特别是用它拌面条吃,那味道没治了!”

    段老大说:“李车长,等夏天的,有机会再请你们过来,咱们专门吃一次蝲蛄豆腐!”

    李妍笑着说:“那感情好啊,到时我一定来!”

    快2点的时候,酒宴结束,大家要返程了,段老大十分的大方,每人给准备了5斤鹿肉,让大家带回家包饺子吃,套上狗拉爬犁,把大家送到小客车停放的小山村,司机今天只是吃饭吃菜,一点酒也没喝,他开着小客车把大家送到了车站。

    大家在酒桌上都控制着自己不敢多喝,但是一看到山里的汉子那么豪爽,大家的豪情也上来了,特别是餐车长杨大力和厨师长卢学强,平时的酒量都不小,就多喝了一些,没想到出来一见风,酒劲就上来了,坐在爬犁上就睡着了。

    到了小山村怎么也叫不醒他们俩人,胡世博和苏明阳几人就把他们两人抬上小客车,到了车站终于叫醒了他们,可他们走起路来也是里倒歪斜的真闪脚,把他们两人弄到了火车上,两人找了一个大面座席躺下就睡,这一路上呼噜打得是震天响。

    苏明阳虽然只喝了不到半斤酒,可是出来一见风也是只迷糊,上了火车他便靠着车窗坐下迷糊起来,睡了两个多小时醒来就精神了。不得不说,这纯粮小烧溜子酒十分的纯正,醒来之后一点上头的感觉没有,精神十分的清爽。

    杨大力和卢学强一直睡了四五个小时的时间,列车到达龙江车站的时候总算清醒了过来,下了火车,大家各自拎着自己的鹿肉,在站前分别各自回家。

    冬季晚上8点多钟天早已经黑透了,李妍怕孙红梅一个人回家出点什么事儿,就让苏明阳把她送到家,毕竟苏明阳送孙红梅还算顺道,他十分愉快的接受了这个美丽的任务。

    天黑路滑,孙红梅穿的又是高跟鞋,走起路来一哧一滑的,她只好挽上苏明阳的胳膊,借助苏明阳而保持平衡,人家孙红梅一个姑娘家都主动了,苏明阳没有理由拒绝,这更是孙红梅已经对苏明阳的印象大为改观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