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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你的镯子很像文物

    别看现在博物馆所在的这个区是b市里地段最高的区,但是在建国前它属于“西门区”。按b市的老话说“北门富,东门贵,南门贫,而西门贱。”北门如何之富,东门如何之贵,以至于南门如何之穷,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西门贱”这三个字。

    倒也不是说“西门”这儿就没有个富庶的人家,而在于这块地方他喵的是“掩骨会”的旧址。掩骨会在这块地方有义地,专门葬埋异地贫民尸体。再说直白点,就是乱葬岗子了。

    据说当时那些土娼馆都建在这乱葬岗子附近,那买来的女孩子不听话,或者病了,直接就拖到乱葬岗。有良心的,埋了,没良心的,就地一扔,自有野狗料理。

    还有从前那说书卖艺的,后面都有地痞恶霸管着,别看台上说的热闹,台上下来,就只能吃块“金裹银”,也就是玉米饽饽外面裹一层白面粉-那时候白面粉贵啊,棒子面便宜。就有那挨不住苦的,早早被折磨死了。也是拉到这乱葬岗子来。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哎呀,这下冰雹的时候啊,四下都黑了,晚晚那个胆子啊,话说不会真的演完《神奇文物在哪里》就要上演《聊斋》吧。她她她……

    “酱油瓶”看了晚晚一眼,又低下头。看样子是气都是进的少出的多。

    那就就就是人喽,鬼可不会给冰雹砸死……晚晚转个这个弯来了。

    也幸亏如此,要不这么砸下去,这大爷今天真是得交代在这里的。

    至今晚晚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完成那个高难度动作的,竟然成功把自己的防寒服脱下来盖在大爷身上。

    “谢……谢谢。”那“酱油瓶”大爷的眼睛都被冰雹砸坏了。

    他想或许是哪位好心的路人吧……可惜他都看不见。他真的看不清了,那大大小小的冰雹砸在身上,他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要死了。不过听说人的骨头是很硬的,或许可以挡住冰雹不要砸坏墓门,

    然后他就被拖起来了。

    商场一楼的咖啡厅里面。

    晚晚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服务员小姐姐端了热咖啡过来。晚晚连道谢的力气都没有。

    “那块狼皮毯子……”“酱油瓶”大爷小声说。

    就在他觉得自己肯定要去见马克思的时候,刚才那人突然去而复返,把一块非常大的狼皮盖在墓穴入口所在的位置。狼皮厚而坚硬,用来封住入口,防水,也可以暂时抵御冰雹。

    “那是羊皮。”晚晚恶狠狠的说。

    其实是狼皮来着。国内是不允许卖狼皮的,但是邻居蒙古国那里却是允许。博物馆对面这座商场一楼以前是*奢侈品的,所以也会偷着卖一点这种不能放在明面上的东西。狼皮做成的褥子特别暖和,专治老寒腿来着。这还是小八偷偷告诉她的来着。

    “你不会是卖了你的镯子吧。”“酱油瓶”大爷看着晚晚的空无一物的手腕,更加愧疚了。

    晚晚:……

    大爷您真厉害,刚才那如斯混乱的情况下您竟然还能看见我的镯子啊。

    晚晚一抬手,从口袋里拿出自己那个绿色的手镯晃了晃,只有在说到珠宝的时候她才能在搞考古和学术的专家们面前找到优越感。

    “哇咔咔,这样的手镯哪里能卖的出去啊。”晚晚晃了晃那个水晶的镯子,里面绿色的棉絮体好像是湖底的水藻一样,在透明的晶体里,那些棉絮好像一触即碎……一种原始而粗犷的美感。

    端咖啡来的小姐姐发出了惊叫声,用手捧着脸,女孩子对这种东西实在是没有抵抗力啊……

    晚晚总不好意思告诉人家这是她跟戎芥玩某种危险游戏时的辅助道具……

    赠送的小曲奇也上来了,晚晚吃了点东西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但是对着“酱油瓶”大爷的脸色依旧不好看。她知道大爷这是尽职尽责,可她心疼自己的钱啊。

    都说美玉无价,其实换个直接点的说法,就是美玉很难变现。如果你手头紧了,拿着珠宝去当铺,人家都只收金饰和银饰,珍珠宝石什么的一概不要。美玉,珍珠,玛瑙,水晶都是同理。

    而刚才那个狼皮褥子多少钱呢?五万。那是用好几只狼的皮缝在一起的。晚晚直接刷的自己的银行卡(由于怕自己透支还不上钱,所以晚晚只办了银行卡而没有办信用卡)。

    五万块啊,晚晚他喵的连兼职带打工带给戎芥做助理,又卖了chuck送她的包包,这半年才挣了不到五万啊!可以说这每一份钱都混着她的血和泪水啊!

    大爷习惯性的抬起手想擦擦眼镜,他其实是有点想哭来着,他总以为考古是被现代这个世界抛弃了。没想到,真是没想到……

    他决定回去之后一定要向研究所申请这笔钱来着。虽然研究所这两年拿到的经费是越来越少,但是想想办法,不能让人家孩子吃亏啊。

    晚晚一边吃饼干一边看着窗外,冰雹已经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场小雨。她的腿开始有知觉了。

    晚晚开始八卦:“不是我说,您单位的人也太过分了。居然就让您一个人出来啊。其他人呢?刷剧去了?看演唱会去了?”

    酱油瓶大爷又推了推那只只剩架子的眼镜,低头说:“只有我一个了。”

    晚晚差点没从座位上摔下去。

    “您您单位是不是去什么地方挖坟的时候出事故了?”晚晚把咖啡杯拉的离自己近一点,好寻找点安全感。这可别是鬼故事里经常出现的,一车人都死了,然后其中一个以为自己还没死,又飘着回来了。

    嘶,这故事也特狗血了。

    “酱油瓶”大爷双手握紧咖啡杯,低声说:“我们研究所,招不上来人。”

    晚晚也不由得一阵唏嘘。

    考古其实是个很辛苦的活儿。很多墓地是在荒山野岭里。据说当时去新疆考古的专家们当时喝的饮用水里都漂浮着骆驼的粪便……还有的要被当地的“地头蛇”敲诈勒索,不给钱,不给你通电,不让你出山……何况天天风吹日晒的还没有澡洗,想想就那么含辛茹苦。而且要进考古研究所一般都得是博士学历。那么工资是多少呢?3000-5000。成本高而收入低的事儿,现在没人想gan了。

    这其实也是为什么盗墓类小说可以大火的原因。人们喜欢文物,但是更喜欢自己成为英雄以及一夜暴富。考古再伟大也不可能让你把挖来的东西搁自己兜里,盗墓就不一样了。不信你看晚晚,她就……唉,算了,她考不了古也盗不了墓。考古她考不进王牌大学,盗墓她没有那个在坟头蹦迪的胆子。

    何况现在还有种言论,说考古是件很缺德的事儿。你问都没问过墓主人,就把人家的坟给刨了。把人家的尸体啊宝贝啊都拿出来展览。他喵的说这种话的人以后就不用来博物馆参观了,你们在博物馆里看到的东西,很多都是从古墓里出来的。何况考古的意义不仅在于文物的挖掘,更深层次的,是对文化、科技的继承。一边吃着大米,一边骂着挣钱买大米的人手脚不gan净,啧啧,那有种就别吃……

    这都不是重点啦。重点在于……晚晚抿嘴,继续喝咖啡。

    “你那个手镯,”“酱油瓶”大爷说。

    大爷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那个镯子,晚晚有点紧张。

    这个镯子是戎芥丢给她戴的。前些日子戎芥又接了一单生意,好像是……晚晚假装对天花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很像中山中山王厝[cuo]墓出土的那一只。连纹理都是一模一样的。”“酱油瓶”大爷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