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凌提着雏雕送到穆如风那里,“如风,今日你暂时充当一回兽医吧,快给这傻鸟治治,右翅膀被飞石砸中了,叫得这么撕心裂肺,听着人脑仁疼。”
穆如风看着凤凌手中的雏雕,眉头紧蹙,示意她先把它放下,转身拎了一壶清水过来给它清洗伤口上的沙土。
伤口沾了水更疼了,雏雕挣扎得更加厉害,虽然个头尚小,但雕的爪非常有劲而且锋利,穆如风不仅按不住它,手背上还被抓了一条大口子。
穆如风手背上的伤口看上去很狰狞,凤凌见状寻来一条绳子,直接将雏雕捆了,压在了桌子上,一脸凶相地吓唬它道,“傻鸟,能不能学会审时度势?再不老实待着把你煲汤。”
雏雕闻言向后缩了缩脖子,蔫蔫地不再动了。
坏蛋就得恶人治,凤凌满意地在它头上揉了揉,把它光滑柔顺的毛发弄得像个抱窝的老母鸡。
凤凌大恶人看着眼神委屈巴巴、身子一动不动的傻鸟,心中总算是软了软,安慰道,“乖啊,包扎好了有肉吃。”
为了防止它伤好之前到处乱飞,凤凌便去正在造水车的高林那里寻了点边角料,给它做了个一米见方的大笼子,谁让它个头这么大啊。
人家养个鸟拎着到处走,它可倒好,笼子可以住人了。
眼下是二月,天气还凉,凤凌又去柴房找了些草皮,给它弄了个窝,安顿好之后才把雏雕送了进去。
刚才被穆如风灌了止疼药,这会已经有些神志不大清醒了,凤凌把它放在窝里之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便睡了过去。
凤凌在它头上挠了挠,傻鸟就是好哄。
……
大约十天之后,引水渠修筑完工,高林那边的水车也造得差不多了。
至于那傻鸟,也从一开始的天天窝里瘫,变成能起来溜达了。
傻鸟很活泼好动,凤凌觉得这一米见方的笼子有点限制它发挥,便又让高林给它弄了一个大一点、好看一点的笼子,结果这傻鸟住惯了原来的小破笼,对豪华大笼弃之不理。
凤凌无语,只好给小破笼开了个门,方便它出来转悠,防止它闷在笼子里会得抑郁症。
凤凌还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傻鸟很能吃,一天的饭量快赶上她一个人的饭量了。
而且不挑食,只要有吃的就行,老鼠也吃。
当然啦,这是禽类本能嘛。
凤凌每天给它送饭的时候,都会严肃地告诉它,“傻鸟,快点好啊,伤好了赶紧滚蛋,你太能吃了,我们山头养不起你了。”
凤凌按例给傻鸟送饭,忽然发现傻鸟好像比以前长大了,以前她蹲着的时候可以看到傻鸟的头顶,今天她好像得把视线稍微抬高一点头才能看见它的头顶。
凤凌摸着傻鸟的头感慨道,“能吃能睡长大个。”
山上的兄弟们已经把水车运到了山下,澜江那边把水引到这边之后,便可以利用水车把水送上山。
第一天放水,兄弟们从澜江引水口一直沿着水渠延伸到了三十里外的山脚,大家都目光灼灼地看着清澈的激流奔腾而去,心也不自觉跟着汹涌澎湃起来。
真是有些不敢想象这样大的工程竟然是他们自己完成的,原来他们还可以这样厉害。
可转念一想,他们又发现其实自己也没干什么,只是跟着大家挖水渠而已,要做引水工程的是山主,找高林规划路线的是山主,炸山开路的也是山主,从头到尾都是山主促成的。
这样一想,他们心中不免升起了踏实又自豪的感觉,跟着山主有前途。
凤凌站在山顶俯瞰山下,只见高林造出的巨大水车把山下的江水源源不断地送上了山,嘴角亦不自觉溢出了笑意。
有这群不靠谱却又靠谱的家伙,在这里的日子似乎比想象中要容易些。
夜间,一直藏身山顶密室的谢清走了出来,看着源源不断输送上山的水流,欣慰地点了点头。
他孤注一掷,以诈死这一招将青峰山交给凤凌打理,就是想试试她到底适不适合成为一个领袖,值不值得他去辅佐。
先前见她争强好胜,却又行事鲁莽不懂得筹划,他心中的热血已经冷去大半。
如今看来,苍天倒不辜负他。
经过这十来天,穆如风那里的药材也晾干了,浓浓的药香味布满整个药堂。
凤凌一大早便精神满满地过来转转,开口便是她最关心的问题,“如风,你觉得这些药材能卖多少钱?”
穆如风看了看,垂眸思量了一会儿,“深山中的药材药效好,往往价格会高一点,再加上量这么多,差不多能卖够**百两银子,一千两也说不定。”
凤凌托着下巴仔细思量,不自觉呢喃出声,“一千两……是什么概念?”
穆如风被她突如其来的发问噎住,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这种感觉就像有一个人忽然问你,一万块是什么概念?
凤凌见他盯着自己,这才自知失言,摸了摸鼻子,摆手笑道,“在山里待得久了,都忘了世面上是什么行情了。”
穆如风便也没有多想,想了一会儿说道,“一千两可以买很多东西,打个比方,如果全换成粮食的话,可以够我们山上所有人吃两三年。”
凤凌想了想,若是这样,粮食问题倒是不急了,但若是想彻底改变山寨的情况,这一千两还是杯水车薪啊。
凤凌若有所思地走了,转头去寻了坤子,“咱们这里有没有账房先生?”
“有,一直都是老庆管钱,不过这两年寨里收成不好,进不来钱,他这个账房也就是个摆设。”
“好,你让他去青云堂找我。”
青云堂是整个山寨的中心,是山主处理公务的地方。凤凌刚来这几日一直在外奔波,没时间过去。
直到今日才得了空,凤凌远远望去,只见房屋的正中间挂着笔力遒劲的匾额,‘青云堂’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也在风雨的洗刷下渐渐褪色,整个房屋的结构都是木质的,从外观来看,这青云堂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反倒是显得有些破旧。
推门而入,一股清淡的木香迎面扑来,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凤凌心头。
凤凌心念微动,伸手在朱漆柱子上摸了摸,触感光滑细腻,俯身轻嗅,心中的吃惊更甚。
这里的顶梁柱竟然都是金丝楠木。
有一次羁押走私犯,为了能够把走私犯一网打尽,她曾经躲在押运楠木的船舱里闷了两天两夜,从此便记上了这种味道,永远都忘不了。
青云堂内十分宽敞,布置得很简朴,两侧各有一排桌椅。
凤凌借助外力翻上房梁,四处仔细观察了一下,如果她算的不错,这里大概有七十二根金丝楠木,只不过全都涂上了红漆,所以才不会很显眼。
在现代,一根金丝楠木少说几十万,一根金丝楠木阴沉木甚至能卖上千万,这里有七十二根完整的金丝楠木,这是多少钱?
凤凌从小就数学不好,此时已经完全沦陷在金钱计算中无法自拔。
啊……不管了,咋都是千万富翁了。
老庆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凤凌已经恢复了平静,此时正坐在藤椅上兀自失神。
老庆人到中年,身宽体胖,看起来憨实,一双眼睛却泛着精光,对凤凌躬身一拜,笑呵呵地说道,“山主,您找我。”
凤凌回过神来,平静地问道,“在大越,一整根金丝楠木多少钱?”
老庆闻言笑着嘴角抽动了一下,僵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