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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银发青年

    韩擎天冷汗直冒,感受着几乎是擦着汗毛而过的剑光,庆幸自己及时说出来,不然怕是难逃一死,想不到这小子年纪轻轻,下手如此果断。

    林尘拍拍胸口,似乎刚才是自己给吓到一般,连忙弯腰扶起韩擎天道:“吓死我了,我剑术练得还不好呢,真怕刚才一时没控制住。”

    韩擎天:“”

    林尘瞬间收起笑容,“说吧,宝地的事。”

    韩擎天看向林尘道:“说出来,你会放了我吗?”

    林尘脸色不变道:“说来听听再说。”

    韩擎天咬咬牙,“你先答应会放了我。”

    林尘忽然握住赤练剑,一手抚着剑刃,一边自语道:“这把剑真不错,用起来挺顺手的,要不,我俩再练练剑?”

    韩擎天头顿时摆动的如波浪鼓一般。

    林尘脸色一变,手中赤练剑霍地指向韩擎天,冷声道:“我可没有耐心跟你谈条件,要不要说随便你,但这柄剑挥不挥下去可在于我。”

    韩擎天心中一凛,想起林尘之前作为,确实有可能直接解决自己,只能不甘说道:“那处宝地的信息也是我从一块兽皮中获知。”

    “兽皮?”

    韩擎天点点头,“那是一块一阶妖兽的兽皮,日子并不是很久远,估计是有人记录下来,打算日后再来,也许是出了事故,所以这块兽皮就流落他处,被我获得。”

    林尘皱眉道:“兽皮呢?”林尘已经查探过了韩擎天纳戒,根本没有发现兽皮。

    韩擎天苦笑着从衣服一个夹层中掏出一个包裹,“这块兽皮价值不菲,所以贴身收藏了。”

    林尘拿过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张兽皮,只有一掌大小,林尘以灵识查探,顿时一些信息便出现在了脑海中。

    韩擎天看着林尘似乎放松了警惕,眼中光芒闪烁,究竟要不要动手,这是个好时机,可是这臭小子当真一点防备也没有,他自己也不相信,最终韩擎天还是暗叹一声,放弃了动手的想法。

    林尘收回灵识,看向韩擎天,同时内心暗笑,刚才只是自己故意装作放松警惕的样子,只要他一有动静,自己立刻就能解决他,想不到竟然忍住了。

    “韩擎天,你有打探过这宝地吗。”通过兽皮上的信息,这宝地应该是一处兽穴,一般妖兽盘踞之地都会有一些天材地宝,因此这宝地中的宝物应该就是指妖兽守护的东西。

    韩擎天犹豫着开口道:“我们也派人打探过,这兽穴离星云之森内围不远,在一处高耸红杉树林中,而我们通过查找,那里似乎有一只噬魔狮。”

    林尘眉头一挑:“噬魔狮,五阶虚丹境妖兽,你玩我啊。”

    见林尘脸色阴沉,韩擎天赶忙道:“之前我们派去打探的人在其附近捡到半截狮角,地面上还发现有大量血迹,我们估计这妖兽应该是与别的妖兽相争斗,连狮角都断,定然受到大伤,顶多也只能发挥四阶虚丹境的修为。”

    韩擎天立刻露出谄媚笑容,“以前辈的实力,四阶虚丹境的畜生,还不是手到擒来的功夫。”

    林尘也顺着杆子爬,点点头道:“咳咳,小弟说的不错,我的实力吗,你也见到了,什么噬魔狮,那都不是事。”

    林尘拥抱了一下韩擎天,拍拍他肩膀道:“既然你那么听话,我也会履行承诺,你的封印半小时后就可以冲破了。”

    韩擎天大喜,忙道:“谢谢林前辈。”

    林尘转身朝兽皮描绘方向而去,轻轻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韩擎天见林尘走远,神情也是迅速变化,脸上涌现得意之色,“臭小子,跟我玩,你还太嫩了,那里可不仅仅是噬魔狮那么简单。”

    走远了的林尘也是嘴角上扬,拿出一块布,将自己手中猩红色的鲜血擦干,这是剑齿猪的血,对妖兽和同类的吸引力极大,刚才已经涂抹在了韩擎天身上,相信不一会儿,韩擎天就能见到他的同伴了。

    林尘身后的密林之中,一道道惨叫之声回荡,转眼间就没了声息。

    林尘喃喃道:“不关我事,我可没有杀你啊”

    林尘接下来便迅速赶路前往目的地,那处地方不一定只有韩擎天一人知道,晚了说不定就被人先得手了。

    同时林尘也是提起戒备,离星云之森内围越近,不时能感受到一阵心悸,仿佛有个巨大凶兽在沉睡当中,而一呼一吸所无意中散发出来的波动,都是令人感到头皮发麻。

    林尘抬头看了一眼星云之森内围的方向,低头继续赶路,只是心中的警惕也愈加浓烈,韩擎天的话他当然不会全信,但是到底几分真几分假还是要自己亲自去才知道,每一份机遇他林尘都不会轻易放过。

    在林尘赶路了一天一夜,终于看到不远处的一片红色,高耸入云的红杉,错落地分布,呈现一片波浪的红色海洋,红杉树上栖居着不少鸟类妖兽,不时发出几声尖锐鸣叫。

    即将到达目的地了,林尘原本有些紧迫的心情忽地平稳了下来,这地方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潜藏的危险,不能先乱了阵脚。

    要到这片红杉林需要跨过一条相隔溪流,林尘便先在这里席地而坐,打算休整一会再继续出发。

    乒乓响声发出,林尘再次拿出他居家旅行必备的锅碗瓢盆,刚才他观察了一下,溪里游动着不少的金鳞,金鳞是一种金色的鱼类,是鱼类的一种变异,但据说金鳞有晋升成为龙鳞的可能,那样就可以彻底成为妖兽。

    但眼下这些金鳞只能成为林尘的野餐了。

    林尘垂涎地看了一眼水中肥美的金鳞,便挽起裤脚,活动筋骨,准备下水捞鱼。

    其实林尘完全可以用鼎气轻易将一波金鳞都拉出水面,只是他不愿意这么做,若什么事都用鼎气,那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身为乞丐,首先要学会的就是享受生活。

    在水底扑通起一阵阵水花之后,一道身影从水中一跃而起,赤着上身,在水滴流淌下更显的线条分明,平凡的相貌此刻更有一份乡野孩子的质朴。

    “咦,仔细一看还真有点像金龙鱼呢,在地球时都没见过这种鱼,只见过满大街摆这种鱼榨出来的油。”林尘打量手中的金鳞道

    “接下来就是处理这鱼了。”林尘想着要拿这道鱼做个什么菜好。

    “哇,做菜呢?”一道欣喜的声音在远处响起,随即数秒后,一道人影出现在林尘视野当中。

    林尘蓦然调动起体内鼎气,放松的身体顿时紧绷起来,刚才传来的声音显示距离不短但不到片刻,这人就能出现在自己面前,可见其实力非凡。

    见林尘对自己有敌意,出现的那道人影连忙摆手,然后指向林尘手中的金鳞道:“我对这金鳞感兴趣。”

    林尘注视着对方双眼片刻,然后放松下来,刚才他从这人双眼中竟然看不出半点敌意与杀机,甚至还有几分示好之意。

    在地球跟着老头子闯荡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他早练就一双看人的眼睛,虽然每个人都能伪装自己,但眼中总会残留一丝痕迹,即使身体相应做出了反应,但眼神却会难以同步,这也是为什么说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

    林尘也打量着面前身形挺拔的人,长着一头银发,脸容俊美,鼻梁高挺,却仍带有几分稚嫩之色,其身上衣着似乎是兽皮缝制而成,十分精致,一看就与林尘的乞丐粗布衫形成强烈对比,令得林尘产生想扒下来穿穿的冲动。

    看来是个涉世未深的富家子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