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大汉很快撤走了,马蹄声由近而远,渐渐消失。
李昂坐在树丫上,背靠着树干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精神稍稍放松下来,“日他个仙人板板的!”他猛吐了一口吐沫,拖着条伤腿好不容易熬到了山外,容易吗?结果一出来就差点成箭靶。
等他滑下下树,小狼早已回去树下,呜呜地叫着。还好,这小家伙没事。
李昂带着小叮当往林外去,浓浓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小叮当顿时一溜烟跑了出去。
等李昂钻出树林时,它正扑向一具尸体便要撕咬,李昂赶紧大喝道:“不能吃!不能咬!小叮当!回来!回来!”
小叮当不情愿的松开了嘴巴,跑回到李昂身边,李昂蹲下来,抚着它的头说道:“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咬人,不准吃人的尸体”
放眼望去,山坡上横七竖八地散落着三四十具尸体,有的头颅滚在一旁,沾满了血污和泥尘,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屠宰场,惨烈的情形看得李昂心头闷闷的,汗毛直竖。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死人,而且是刚刚被杀死的,猩红的血液还没有干,有的甚至还慢慢的往外流着。
四野里寂寂无人,只有几匹受伤未死的马还在有一声没有声地低嘶着,商队的其他马匹和东西都不见了,想必是被那群杀人者牵走了。
李昂站了好一会儿,强忍着薰人欲呕的血腥味向方同良走过去,相识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最后时刻,方同良到底是救了他一命;
看着身首异处的方同良死不瞑目,李昂蹲下身去,慢慢把他的眼睛抚闭上,结果他一缩手,方同良的双眼又睁开了,“啊!”李昂吓得跌坐在地上,“你别瞪着我,别瞪着我,好好好,我欠你一命,帮你报仇就是……”李昂再次伸出颤抖的手去抚,这次方同良终于没再睁眼。
“靠!日你个崔判官,日你个黑白无常,你们他妈的做的好事!”莫名背上这为人报仇的包袱,李昂自然不爽。仰天大骂起来,骂累了,坐在地上直喘大气,
他又去看了看小萝莉,多漂亮的小姑娘啊,就这样被射死了,李昂都不忍多看。
他走遍了整个山坡,也没找到一个活口,每个死者身上都是血淋淋的,很多人都是被斩断了头颅。
他在坡底草丛一匹被弓箭射死的战马下面,发现了一个包袱,打开一看,里面除了几块小石头般的碎银,还有就是一本账册。
他吁了一口气,坐在地上随手翻里翻那本账册,账册全是繁体字,是按日期排序的流水账。
“天宝四年,二月初一,支野戎城俞校尉三十缗过关钱。”
“”
流水账上记载的都是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开支多少,都是些住宿费、买路钱之类的。李昂喃喃地念着,他的注意力全被上面记载的日期吸引住了,“天宝四年,这是唐玄宗的年号,至少可以确定这是唐朝了。”
没等李昂多看,跟在他身边的小叮当便突然嚎叫了起来,紧接着就见山坡那边冲上一队骑兵,没错,那一看就知道是骑兵,四五十骑,穿着制式的轻甲,挎弓背箭,飞驰而来。
“小叮当,快跑!”
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人,李昂第一个念头就是逃,他的腿伤还没完全好,拿起拐杖一拐一拐的向山上的树林逃去。那支骑兵速度非常快,越来越近,蹄声如雷,震得地面颤动不停;
李昂情急之下,扔下拐杖伏下身,双手并用,拼命的往山上爬,小叮当跟在他身边不断的嚎叫着,急不可耐,但却没有扔下他独自逃跑。
李昂的速度已经非一般人可比,但因为离山上的树林已有近两百米远,逃到一半那支骑兵已经快到达,滚滚的黄尘飞扬着,速度惊人,李昂有些绝望,大叫道:“小叮当,快跑!别管我,你快跑!快跑!嗷!!”
“站住!”随着一声炸雷般的大吼,嗖!的一声,一支劲箭丁在李昂前方一米远处,箭头没入草地中,只留一半箭身在外。
小叮当吓得缩了一缩,李昂自知逃不了了,对着小叮当又大嚎一声,小叮当这才向山上狂奔而去。
李昂回头望去,但见四五十骑如泰山压顶一般向他冲来,那飞扬的铁蹄,狂飙的速度,气势骇人听闻,跌坐在地上的李昂能感觉着逼人的气流扑面而来;
其中一骑直逼到他面前,才听到“喻!”的一声大叫,战马在他前面嘶嘶人立而起,碗口大的铁蹄重重踏下。
呯!
李昂被震得头皮发紧发麻,四周有多名军士把他团团围住,一支支冰冷的箭头指着。
那位直逼到李昂面前才勒住战马的军士,身材雄壮,长着一脸大胡子,一对铜铃般的大眼瞪着李昂大喝道:“你是何人?”
“我叫李昂。”李昂抬头望着这位高高在上的军士,定了定神答道。
“这些人可是你杀死的?”
“不是!将军您误会了,我一个受伤的人怎么可能杀得了这么多人?他们是被一群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人杀死的,我亲眼所见,他们还想杀我,幸好我跑得快”
“住口!”那一脸大胡子的军士大喝一声,如同炸雷一般,“你当某家是傻子吗?别人都没逃掉,就你一个腿受伤的逃掉?来人,绑了!”
“将军!将军!真的不关我的事,真的不关我的事”
不管李昂怎么叫喊,围着他的士兵不由分说,下来就用刀逼着他,又是搜身,又是捆绑,甚至嘴巴也被破布堵住了。四周好几支冰冷的箭头指着他,李昂不敢乱动。
此时一个士兵打马而来,向那满脸大胡子的军士禀报:“吴队正,都查看过了,没有活口,全都是死于箭矢和马刀之下。”
那大胡子立即沉喝道:“张明经!莫容!尔等各带手下人马往西侦察。血迹未干,杀人者定然不曾走远。”
“喏!”
那两个应喏的军士,立即各带着五人向西驰去,快若奔雷,一看就知道训练有素。
“吴队正,这厮身上搜出来的”
那大胡子望着手下递上来的金银和扳指,那双铜铃大眼顿时精光大盛。他接过玉扳指看了看,顺手就往自己怀里塞,然后仔细端详着那把金刀。
金刀除了柄和鞘是纯金打造的外,还镶嵌着一颗颗红蓝宝石,可谓是价值连城。出鞘之后,刀身寒光流动,寒气逼人。
那大胡子恋恋不舍地端详了许久,才望向被绑得跟粽子似的李昂,神色顿时变得凌厉无比,他一把扯开他嘴里的破布,冷冷地喝道:“你姓甚名谁?何方人氏?”
李昂长呼了一口气,说道:“将军,我叫李昂,成都人”
“成都人?,某看你分明是吐蕃奸细。”那大胡子目中凶光一闪,沉喝道:“来人,推下去斩了!”
李昂万万没想到,两句话不到,自己就要被砍头。被五花大绳绑着的他,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他身后的士兵扬起刀,忽然有人叫道:“且慢!”
大胡子队正十分不满地哼道:“黄副队头,你想做甚?”他把副字咬得特别重,似乎带着某种警告的味道。
一个中等身体,长着蒜头鼻的人,手握着横刀的军士上前说道:“吴队正,此人来历可疑,便这么杀了恐怕不妥吧?总该先审问清楚,再带回去请示校尉。方家商队一次死了这么多人,这么大的事情,未必能瞒得住,将来一旦上头责问下来,吴队正担待不起。在场的兄弟,同样都难辞其咎。”
那黄副队头说完,习惯性地吸了吸蒜头鼻,那鼻孔显得更加大,能直通火车。
其他军士听了他的话,也纷纷劝起大胡子来。毕竟这次三四十个人在边境被杀,事情的确不小,没有好处,谁愿去担这个风险?
那大胡子早已把金刀藏起来,他虽然没有再坚持杀李昂,看来是准备私藏金刀和扳指了。
那个黄副队头也不提这一茬,只是悄悄瞟了他一眼,嘴角一抹冷笑一闪即逝。
被杀的那几十个人,被迅速埋到山沟里,连个坟头也不留,这些军士似乎在掩饰什么,让李昂暗暗诡异。
考虑到他们是边军,不是杵作,也不是收尸人,就地把尸体掩埋可以理解,可为他们舍近求远,把尸体搬到不起眼的山沟里埋掉呢?这怎么看怎么象是在毁尸灭迹。
他们为什么了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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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新书上传,感觉就象看到自己的孩子呱呱落地一样,非常的珍惜。这是俺的第四本书了,多年风雨不辍写下来,很伤身体,精力不比以前了,不过稳定的更新是一定会保证的,既然开书了,就会有始有终,这是我一如既往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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